大庆中院走进《党风政风行风热线》热线解答 接受监督 发布时间:2020-09-01 08:54:39
8月29日,大庆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润柏带领部分庭室负责人走进《党风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直播间,向广大听众介绍全市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的一些做法和举措。同时,倾听诉求,解答问题,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大庆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润柏:听众朋友们,大家好!非常高兴借助《党风政风行风热线》这个平台,向听众朋友介绍全市法院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的一些做法和举措。一直以来,法院都非常重视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所以我们也十分珍惜今天这个机会,欢迎听众朋友对全市法院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反映自己的诉求。我们一定虚心听取、认真对待,负责任地解答大家提出的问题。谢谢大家!
疫情期间,大庆法院网上执行有什么具体举措?效果怎么样?
大庆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李统君:大庆法院推行网上执行,积极推进执行案件进度,充分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存款、车辆、房产、证券等财产进行线上查控30700件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95人次,限制高消费5670人次,网上拍卖235件,执结案件9509件,执结到位标的额21.31亿元。市法院执行局在全省法院率先实现外地房产“云交付”,让胡路区法院执行局在全省法院率先通过淘宝平台直播司法拍卖标的物现场看样。同时,大庆中院执行指挥中心通过执行事项委托系统,指导全市法院办理外地法院各类事项委托880件,委托外地法院745件,均已办结,解决了法院异地执行的难题。
期间,有三位听众打进直播间并提出问题,大庆中院相关负责人积极给予回复。
2018年,袁先生在卖房过程中,被一假中介人以买方需贷款为由,在仅付2万首付款前提下,欺骗袁先生将房产过户给对方,后中介和买方联合利用该房产在小额贷款公司抵押贷款52万,但并未将尾款付给袁先生,失踪了。2019年该中介人被抓,让胡路区法院对其提起刑事公诉,目前该案并未判决。但袁先生了解到,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在萨尔图区法院起诉该房产的权属人偿还贷款胜诉,该套房产被判决抵偿给小额贷款公司。袁先生咨询,同一标的物情况下,萨区法院民事案件先于刑事案件判决,是否合理?
大庆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润柏:这起案件可能同时涉及经济犯罪和经济纠纷。因为袁先生的房子已经过户给买方,买方作为实际产权人,拿着他自己的房子去做抵押登记,是没问题的。现在我们不清楚所谓的“假中介”和买方是什么关系,买方是明知这种情况还是不知道这种情况,所以不能武断地下结论。虽然说萨尔图区法院已经受理了民事案件这一部分,但是要等到刑事案件判决以后,结合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认定的事实,详细了解,才能做出最后的处理意见。节目之后,袁先生可以带着您的相关材料来找我,我会亲自接待您,帮您做一个详细的判断。
谢先生反映:2015年,高新区雪豹涂料责任有限公司欠他侄子一笔工程款30万。2017年,通过高新区法院起诉,最终判决谢先生的侄子胜诉,可被拖欠的工程款却迟迟未执行。据谢先生了解,该公司法人有房产、车辆以及稳定收入,谢先生质疑为何不能从这些财产中执行给其侄子工程款。
大庆中院执行局副局长李统君:谢先生的侄子是与高新区雪豹涂料责任有限公司之间存在经济纠纷,起诉的也是高新区雪豹涂料责任有限公司。公司财产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以自己的财产偿还债务。所以在胜诉后,被执行人就是这个公司,我们要查控这个公司名下是否有可执行的财产,如果公司名下有存款、车辆、房产等财产,法院一定要执行。至于公司法人的个人收入和房产、车辆等,如果和公司没有关系,法院是不能执行个人的财产的,这是两个关系。
大庆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润柏:针对谢先生这个问题,下一步,由我们中院执行局对高新区法院进行督办,由高新区法院详细调查该工资的具体情况,是没有执行能力,或者怠于执行,清晰相关情况后我们再确定怎么做。
2015年,巴先生侄女价值198000元的600吨芦苇被同村村民祭祀时全部烧毁,巴先生在肇州县永乐法庭起诉,一审因证据不足败诉。当年,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时,由于7日内没有交齐诉讼费,被按照撤诉处理。2019年,巴先生找到了证人,愿意为其出庭作证,巴先生再到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但从2019年3月至今,因为各种理由,法院都没有受理巴先生的案件。
大庆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润柏:一审判决后,上诉的过程中,因没有缴纳诉讼费,被按照撤诉处理了,这种情况下一审判决就生效了。现在,如果有新证据,要在发现新证据之日起的6个月内申请再审。在节目上,我们不了解巴先生所说的新证人是否曾经已经出庭做过证,需要法院进行审查,证实是新的证据才能立案。节目之后,我们会安排专人与巴先生对接,对这个案件进行了解。
针对场外电话反映的问题,大庆中院也安排专人依法进行了细致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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