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司法公开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法律法规

 

因“漏雨不修”拒交物业费?“四大帮办”见证法院调解物业纠纷

发布时间:2020-08-21 09:35:31



携手媒体力量 推进诉前调解

为诉前调解增添舆论监督效力

为舆论监督提供司法权威保障

打造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平台

提供便捷经济多元解纷新途径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大庆广播电视台交通广播《四大帮办在行动》节目共同设立“四大帮办调解工作室”,每周播出“诉前调解在行动”节目。


本期为大家带来的是一起业主因房屋漏雨拒交物业费而产生的纠纷案件。

 

案情介绍


严女士家住龙凤区某小区,因自家房屋漏雨问题迟迟没有得到解决而与物业公司产生矛盾,故意拖欠2019年、2020年两年物业费没有按时缴纳。在双方协商失败后,该小区物业公司来到龙凤区法院起诉,要求严女士缴纳物业费5074元及违约金429元。龙凤区法院立案庭法官依据相关规定,在征求双方同意后,将本案分流至“诉前调解”栏目,帮办记者“无敌”全程参与见证调解过程。

 


在调解中,该物业公司负责人刘经理说物业公司一直在积极地促成大修基金的启动工作,今年小区里有六栋楼已经通过启动大修基金而维修完毕,严女士家这栋楼没有维修的原因是签字同意使用大修基金的业主不足三分之二。同时,刘经理承诺会继续努力促成严女士家这栋楼大修基金的顺利审批。严女士则认为物业公司在绿化、照明、监控等其他方面服务也不到位,对于拖欠的2019年度以及尚未完全产生的2020年度物业费缴纳并不心甘情愿。



在龙凤区法院调解员苏格加的耐心劝导下,物业公司刘经理首先做出让步,主动提出把自己的联系方式留给严女士,日后严女士如对物业服务有任何不满意的地方可随时与他联系,只要在物业服务范围内的一定积极处理。刘经理同时表示,可以免去严女士的违约金,只要其先把2019年的物业费补上即可,2020年物业费可等到年底视服务情况再交。随后,严女士也做了最终表态,同意当天下午就去补交2019年的物业费。


小贴士


生活中,业主因为种种原因拖欠物业费的情况比较常见,本案中的严女士拖欠物业费的原因也比较具有代表性。


房屋在五年质保期内发生漏雨的情形应该由开发商负责维修,五年之后则需要申请启动大修基金统一维修,物业公司虽有沟通业主申请大修基金的义务,却没有为业主家房屋漏雨买单的责任。


在明年开始施行的《民法典》中对于大修基金也有了特别关注,《民法典》第281条规定“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基金”。

   

虽然物业公司与业主是服务者与被服务者的关系,但双方地位是平等的,业主们无非是希望享受到应有的优质服务,而物业公司也同样希望能够在业主的支持下更方便地开展各项工作。


多一些包容沟通、少一些推诿抱怨,当真的遇到矛盾纷争时,也不要意气用事,要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问题。只有双方共同努力,才能搭建起和谐温馨的“家”。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4996172 位访客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世纪大道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