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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中院发布2019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及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0-07-21 09:07:48




7月17日,大庆中院召开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言斌通报《2019年度大庆市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书面发布五起行政案件司法审查典型案例。



《大庆新闻》《大庆日报》《大庆晚报》进行现场报道。


发布会现场







《报告》就行政诉讼态势分析了“四个特征”,表明我市专项整治力度加大、行政执法效能增强。2019年,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705件(含一审579件),审结686件,取得结案同比上升59.9%、综合结案率同比提升7.2个百分点的成效。同时,从579件一审行政案件四个方面的态势分析也表明,行政机关就重点领域的整治力度加大、常规行政执法效能增强的特征也较为鲜明。一是收案数量分析,呈现案件总量上升但常规行政争议下降的特征。2019年,共受理一审行政诉讼案件579件,同比上升56.1%,其中除涉及国家赔偿、专项整治集团诉讼、按集中管辖规定由市法院审理涉及哈尔滨市政府的案件外,大庆辖区行政机关涉诉常规行政争议案件仅为251件,同比减少3.1%。二是集团诉讼分析,呈现涉及拆违治乱的专项整治争议凸显的特征。2019年,全市一审行政诉讼案件之所以大幅上升,主要是随着有关机关拆违治乱专项整治力度的加大,相应的行政争议逐步显现、相应的行政诉讼大幅增加,新增涉及非法占用国有土地、集体土地违建拆除及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清四乱”相关集团诉讼案件183件。三是常规案件分析,呈现涉及城镇建设、社会管理争议下降的特征。受理的251件常规一审行政诉讼案件,涉及与城镇建设密切相关的案件88件,同比减少9.3%;与社会管理密切相关的案件129件,同比减少10.4%,表明实施“放管服”改革后,政府机关行政监管效能增强。四是败诉案件分析,呈现两县一区居多、市政府无败诉案件的特征。涉及大庆政府机关的420件一审已结行政案件,以驳回诉讼请求、主动撤诉、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等方式结案的390件,占92.9%;裁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30件,败诉率仅占7.1%,同比基本持平,其中有14件集中于两县一区,其他县区和市直行政机关质效明显提升。据省法院统计,涉及大庆市人民政府一审行政案件仅3件,同比下降50%;败诉案件由2018年的3件,降至零败诉。


《报告》就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四项举措”,建议在推进依法行政、全面依法治市中予以加强。《报告》梳理了行政执法疏漏相关情形,其中30件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有10件因程序严重违法、有9件因职责履行不当、有7件因事实认定不清、有4件因法律适用错误而败诉,另有一些行政机关虽未败诉,但存在程序轻微违法问题,只是鉴于未实质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善意第三人利益或确保公益性政策落实而未予撤销,从中显现法治意识不牢、重治理轻程序因素仍需重视。据此就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提出四项举措建议:



加强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注重抓好学习,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树牢依法行政、诚实守信理念。抓好程序适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步骤、方式执法依法行政。抓好事实查证,确保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客观充分,避免事后取证或违法收集证据。抓好职责履行,避免因互相推诿、担当不足等引发行政诉讼,甚至激化叠加矛盾。



加强专项整治矛盾化解




鉴于目前涉及专项整治、征收补偿的集团诉讼案件大幅上升,相关类案关联人员也将陆续起诉或上诉的实际。建议对涉及违法建筑强拆、河道违建清障、农村土地征收及食品药品安全、假冒伪劣专项整治等群体性、敏感性行政争议,尤其要注重依法行政、协调联动、情况反馈、舆情引导,促进行政争议源头治理和实质化解。



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准备




认真实施最高法院关于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解释要求,严格履行出庭义务,务求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依法在第一审、第二审、再审等诉讼程序中出庭参加诉讼。积极履行应诉责任,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当依法陈述、答辩、提交证据、辩论、发表最后意见,对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解释说明,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加强争议化解府院联动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行政争议诉前化解、重大案件协调化解、行政审判定期通报、司法建议通报反馈、非诉案件裁执分离、开展庭审旁听评议、组织府院联合调研、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等工作机制,推进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的良性互动。



摄影|张蔚天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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