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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拖欠五年 法官调解当庭兑现

发布时间:2020-07-13 09:36:26



“五年了,钱终于要回来了!谢谢法官,谢谢法院!”2020年7月3日上午9时,工程承包商何某当庭收到30000元案件款。



案/件/经/过



2015年5月,原告何某承包被告江某四栋商服的消防设备安装工程,约定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工程款。但竣工验收合格后,江某拒付尾款20000余元。几年来,何某多次索要,但江某一拖再拖。2020年4月末,无奈的何某通过网上“云”立案将江某诉至法院,要求其给付尾款23000元及利息12000元。


疫情当前,为尽快化解纠纷,办案法官李海静第一时间在线上联系到双方当事人,充分了解事件经过。双方对案件事实无争议,但被告称目前经济较为困难,承诺有钱时一定偿还。经李海静劝说,被告态度缓和,表示会出庭应诉。征得双方同意后,李海静将开庭时间定在5月16日。


当时,牡丹江地区疫情相对严重,因相关规定限制,居住在牡丹江的原告短时间内无法来到大庆参加庭审。为避免疫情阻断审判,减少当事人交叉感染风险,李海静决定进行网上开庭。但被告住所偏僻,网络条件较差,云端开庭无法实现,开庭只得延期。


等待开庭的这段时间,李海静并未搁置本案,她始终与双方保持着联系和沟通,耐心做调解工作。向原告说明尽快拿到真金白银的益处,避免将来执行不能问题;提醒被告当即给付有利于其利益最大化,避免将来被执行所带来的种种风险。法官的辛苦付出和暖心问候,深深打动了当事人,被告承诺当庭偿还该笔工程款,并支付一部分利息作为经济补偿,原告亦表示愿意放弃一部分利息。


7月3日,双方如约来到法庭。被告当庭将30000元给付原告,并诚恳地表示歉意。见被告真诚悔过,原告当庭申请撤诉。至此,一起持续五年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到妥善化解。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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