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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经许可买卖香烟 男子因非法经营获刑

发布时间:2020-07-13 09:33:42



烟草是国家专卖商品

想卖烟?

没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可不行


近日,大同区法院审结一起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收购香烟赚取差价牟利的案件,以非法经营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案情回顾


2019年5月至10月期间,被告人张某某先后在大同区、肇源地区收购香烟核实共计9万余元,在哈尔滨市的五家仓买收购香烟核实共计5万余元;在杨某及李某手中收购香烟核实共计4万余元;案发当日在大同区收购香烟核实共计5万余元;综上,被告人张某某涉嫌非法经营的总价值为26万余元。


被告人张某某对案犯以来在未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外地收购香烟后往返大庆、哈尔滨贩卖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被告人


哎,无知惹来牢狱之灾。我本想着能多赚点钱补贴家里,哪知道触犯了法律。我认罪认罚。

法律鼓励和保障通过合法正当的形式开展买卖交易,但有些商品交易需取得相关资质、具备合法条件才能开展。


法官



一定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济活动

诚实守信 合法经营

才是正确的取财之道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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