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蒙县法院坚持严管理、创品牌、践承诺 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发布时间:2020-06-24 08:58:52
杜尔伯特县法院认真落实省、市法院工作要求,在严管理、践承诺、创品牌上下功夫,全面提升办案质效。
院党组紧紧盯住审判质效各项指标,抢先抓早定思路、定措施、定责任,真正做到抓得紧、抓得细、抓得实。提前谋划部署,在深度剖析上一年度案件质效的基础上,元旦前就制定提升审判质效指标的方案措施,并传达至每个审执团队,确保全年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推动全年工作实现“开门红”。严格监督管理, 由审管办负责强化流程节点监督,预判指标走向、下达调控指令,每日逐人逐案预警并关注整改落实情况,院庭领导全程跟踪听取案件汇报,通过“日审查督办、月通报分析”对审判质效各项指标进行精细化、常态化管理。推进均衡结案,认真落实中院提出的均衡结案目标,召开审判执行质效工作推进会,将结案目标细化至月,并将均衡结案纳入绩效考核,每月通报约谈无法达标的团队和法官,强化质效意识,实现审判执行工作良性循环。
全力打造有特色、有影响、有亮点的“1234”执行品牌,探索执行工作的新路径、新方法、新举措,多点发力,切实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提升执行质效。“1”即构建一支团队,在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和信息化系统应用基础上,创新形成以指挥中心为监管中枢、执行团队为基础支撑的“1+3+X”执行组织架构。“2”即引导两种人:引导秘密联络人,通过在各村屯发展单线联系秘密联络人,及时了解被执行人的去向及财产线索,解决执行线索缺乏的问题;引导申请执行人,使其主动参与案件执行,时刻关注被执行人动向,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及时实现。“3”即把握三个时间:把握传统节日及婚丧嫁娶等特殊节点,开展“小年夜奇袭”“除夕大执行”“清明突击”等系列集中行动;把握春耕时节,调查被执行人耕种土地面积、粮食种植品种的同时,慎用执行强制措施,主张“放水养鱼”,不因执行而误农时,敦促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把握秋收时机,牢牢抓住在外打工的被执行人返乡和粮食出售这一有利时机,对涉农案件优先、集中执行。“4”即落实四种机制:落实繁简分流机制,对标的较小的涉民生案件,由专门执行组负责在10日内执行完毕,集中力量对疑难复杂案件专项突破,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办”;落实担保人制度,要求被执行人找来具有公职或固定工作的人员为其担保,提供担保财产,一旦被执行人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迅速启动对担保人财产的执行程序,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被执行人无履行能力而导致案件无法执行;落实司法强制措施,特别是针对村民委员会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运用司法拘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司法强制措施,对村长施加压力,达到执行目的;落实长期和解制度,与外出务工的被执行人沟通达成每月用部分工资履行法律义务的约定,促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长期和解协议,有效避免了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方式结案。
努力践行“打官司不求人”承诺,抓好市中院践行承诺22条意见的推进落实,提升群众满意度,从源头降低案访比。增设法庭工作室,针对县域狭长、部分乡镇地处偏远,老百姓诉讼困难的情况,在江湾乡政府办公楼内增设法庭工作室,对群众诉讼进行集中受理、送达、调解,并在距离派出法庭几十公里的烟筒屯镇、他拉哈镇增设两个人民调解室,让群众诉求在一线得到解决,最大限度实现就地办案。成立双语审判团队,针对辖区蒙古族群众约占全县总人口的两成,其中不少人居住在传统的农牧业地区,用汉语交流有一定困难的情况,成立双语审判团队,由通晓蒙语的法官专门审理当事人为蒙古族的案件,让蒙古族当事人能更好的表达诉求,拉近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开通涉农案件绿色通道,农忙季节,对涉农案件快立、快审,干警根据春耕、秋收劳作时间,加班加点在田间地头进行案件送达、调解、审理,及时定纷止争,稳定农业生产。畅通法律咨询服务通道,人民法庭开通微信公众号,并在辖区内大力宣传推广微信二维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力争让前来诉讼的当事人“最多跑一次”,最好“一次也不跑”,真正感受到“打官司不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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