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帮办”诉前调解一交通事故纠纷 法官视频连线为当事人解惑 发布时间:2020-06-11 08:45:07
“诉前调解在行动”专栏开办至今已播出四期,“四大帮办调解工作室”栏目记者“无敌”在法官们的协助下已妥善调解3起案件。今天,就让我们了解下最新一期的案件调解情况。
这是一起由道路交通事故而引发的赔偿案件。2020年4月1号上午八点钟,在我市萨大路某路段,机动车驾驶人许某不慎将同向行驶的电动三轮车驾驶员张某撞伤。事故造成张某受轻伤,经交警认定,机动车驾驶人许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由于伤者伤势并不严重,住院13天的医疗费、伙食补助、交通费、护理费以及误工费总计花费12650元,数额在许某购买保险的理赔范围内,由保险公司全额承担。
近日,张某治愈出院,理赔事宜也提上了日程,由于全市所有道路交通事故的调解案件都是在大庆市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进行,6月4日,当事双方以及保险公司理赔员一起来到大庆市交通事故处理服务中心,在帮办记者“无敌”和栏目特约调解员宋晓华律师的协助下,顺利达成调解。
在调解即将结束时,许某向栏目记者提出了一些有关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为了给当事人一个权威的答复,记者“无敌”通过远程视频连线方式,连线到萨尔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贾丽予以解答。
在贾丽法官解答之后,这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双方当事人在各自的手机上完成了相关资料的提交、文书确认等常规流程,案件顺利调解完毕。
这也是大庆法院在诉前调解工作中的一大亮点,虽然还没有进入司法程序,但是为了能够第一时间回应双方当事人在调解过程中产生的任何顾虑,让双方当事人更加认可调解结果,增强诉前调解的准确性、权威性,法官会在必要时候接受调解员以及当事人的提问并及时给出答复。
“道路交通事故案件调解确认互联平台”是萨尔图区法院构建的三个互联调解平台之一。通过互联调解平台,人民调解工作与法院诉讼调解、司法确认工作互联互通。从而实现了法院审判人员对案件全过程远程同步参与、同步互动、同步调解;实现了法院对人民调解组织、人员进行专业的远程指导和支持;也可以实现调解达成协议案件的远程司法确认。
这样一起没有任何异议的交通事故为什么还需要走调解程序,保险公司直接理赔不就行了吗?
其实并非如此,任何一起交通事故,只要有人员受伤,就不能走快处快赔程序。保险公司需要一个权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作为依据才能进行理赔,而任何一起想要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交通事故理赔案件,立案前也必须经过调解程序,这也是为减少司法资源浪费的一个举措。
所有的道路交通参与者,无论是机动车驾驶人还是非机动车驾驶人甚至是行人,都要时刻牢记遵章守法,规则和法律限制了我们的行为,但目的却是保护每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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