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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内容(三)

发布时间:2020-06-08 09:54:53


    五、参与非法集资形成的风险及损失承担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而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其他任何单位。债权债务清理清退后,有剩余非法财物的,予以没收,就地上缴中央金库。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损失。在取缔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只负责组织协调工作。这意味着一旦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

    

    六、防范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标语口号

    1.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

    2.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

    3.天上不会掉馅饼,一夜暴富是陷阱

    4.提高风险防范能力,自觉抵制非法集资

    5.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6.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

    7.远离非法集资,建设美好生活

    8.防范非法集资,人人有责

    9.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贷款、非法融资和非法集资广告陷阱,谨防上当受骗

    10.防范非法集资,共创社会和谐

    11.防范非法集资,维护群众利益

    12.维护金融稳定,共创和谐社会

    13.参与非法集资,自己承担损失

    14.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活动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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