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尔图区法院远程视频开庭审理涉恶势力犯罪案 发布时间:2020-06-08 09:02:42
2020年6月3日,萨尔图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视频依法公开审理了被告人蔡某某涉嫌寻衅滋事、诈骗一案。
萨尔图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09年6月至2016年5月期间,被告人蔡某某在黑龙江省五常市沙河子镇,伙同蔡某一、闫某某、孟某某(上述三人均已判决)等人,有分有合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诈骗违法犯罪行为,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在当地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蔡某某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强拿硬要、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国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蔡某某犯数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对其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庭审中,通过远程视频,在合议庭的引导下,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充分质证并发表意见。目前,此案已审理完毕,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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