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网贷”名义诈骗 男子获刑三年六个月 发布时间:2020-06-08 09:00:29
近日,被告人樊某某因诈骗罪被肇源县法院依法判处刑罚。
据悉,樊某某利用被害人阮某急需贷款的心理,慌称其能帮忙进行网络借贷,在多个贷款APP上填写阮某资料,以资料有误贷款无法发放、但已需要开始还款为由,对阮某实施诈骗。
之后,樊某某又谎称“想拿到上笔贷款,必须再次办理一次更高额度的贷款”,多次伪造贷款合同,让阮某签字。待阮某签字后,樊某某又以需要提前还款、消除“黑点”等各种理由,让阮某“还款”,并支付各种费用,先后骗取阮某人民币13万余元。公安机关立案后,樊某某与被害人阮某达成协议,取得了阮某谅解。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樊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诈骗罪。樊某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判处被告人樊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急需资金周转等心理,利用“网贷”“助贷”等名目诈骗钱财。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辨别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流程申请贷款,切勿上当受骗。一旦发现自己上当受骗,要及时报案维权,切勿放纵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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