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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期司法鉴定怎么办?高新区法院线上解锁新技能

发布时间:2020-06-01 14:14:22



“真没想到,疫情期间鉴定没受影响,通过微信就能网上摇号来选择鉴定机构,真是太方便了!感谢法院!”5月20日,鉴定申请人李某通过微信观看摇号全过程后,这样感慨道。

李某是一起借款担保案件的被告,其女婿陈某于2018年9月向秦某借款65万元,并约定月息3分、期限1年,李某在担保人处签字。2020年4月16日,秦某网上立案,将二人诉至法院。诉讼中,李某辩称并不知情,亦从未在合同上签字,故申请笔迹鉴定。随后,承办法官将申请材料、检材及相关材料一并移送至法院鉴定工作组。

疫情期间,为减少集聚可能增加的风险,不再组织双方当事人现场集中摇号,而是在市法院监察人员监督下,由负责鉴定工作的两名干警统一摇号,全程录音录像,并将摇号结果通过电话或微信告知双方当事人。于是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


这是高新区法院在疫情期间开展司法鉴定的其中一例。为减少当事人出行,阻断疫情传播途径,确保疫情防控和审判执行“两不误”,高新区法院线上开道,多措并举推行司法鉴定工作,全力加快办案节奏,助力审判质效的有力提升。


1

规范流程  畅通路径


根据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制定《高新区法院疫情期间鉴定工作操作流程》,规定了鉴定工作组与各业务庭、上级法院衔接机制,扫清各种障碍,畅通路径,并要求各业务庭优先做好当事人调解工作,尤其是对涉案标的物的价值争议及无鉴定必要的案件,用好鉴定费用和疫情两大调解杠杆,建议当事人尽可能采用议价方式确定价值大小。


2

认真梳理  分类管理


当事人申请鉴定,各业务部门根据鉴定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收齐后2日内移交至鉴定工作组。鉴定工作组认真梳理,分析研判,建立台账,分类管理,分为无需当事人到鉴定机构的和必须到鉴定机构才可鉴定的,尤其对于伤情鉴定,又可二级分类管理,分为较为紧急、伤情不明确的和伤情明确或当事人自行支付前期治疗费用导致生活困难的。对于不同情形,则采取不同的具体管理模式,对疑难特殊案件重点标记并提供书面说明,做到有轻重、缓急之分,确保日后及时跟进有目标。


3

线上线下  协同推进


疫情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充分利用微信、网络等线上途径开展司法鉴定工作,以线上服务为原则。必要时,在确保无疫情感染风险情况下,根据鉴定机构要求,辅之线下协同推进,依法、有序开展鉴定工作。在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鉴定中,鉴定机构需现场取样,而鉴定机构在哈尔滨,因疫情原因无法来到现场。后与双方当事人协商,利用微信形式参与现场勘查,当双方当事人完成最后一步“确认勘查笔录内容并签字”后,标志此次现场取样圆满结束。


4

全程服务  跟踪问效


接到鉴定材料后,鉴定工作组及时与市中院沟通,并根据指示内容,电话告知当事人应准备的材料、摇号时间与形式、鉴定风险等。疫情期间,虽不能集中摇号,但工作组成员会借助微信平台让当事人全程观看摇号。确定鉴定机构后,工作组成员会及时联系鉴定机构,跟踪问效,督促其依法快速作出鉴定报告。对鉴定期限过长的,进行重点追踪,杜绝审限过长。对报告有疑问的,工作组成员第一时间联系鉴定机构,由具体鉴定人以电话或书面方式予以回复,消除疑虑,切实提升鉴定信服率。


截至5月20日,高新区法院疫情期间共成功鉴定27件,鉴定类别为工程造价与质量鉴定、指纹笔迹鉴定、伤情鉴定、财产评估鉴定等,通过线上摇号方式成功确定了鉴定机构,当事人满意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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