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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法院:刑事“云”审判 一日审三案

发布时间:2020-05-25 09:32:56




“法官,我承认所有犯罪事实,这事都怪我当时脑子发热,一时萌发贪念,我认罪认罚!”2020年5月15日9时,在高新区法院第二审判法庭上,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李某对刑事法官李雪萍说道。



原来,被告人李某系一起刑事诈骗案件的被告人。在2015年2月至3月期间,其伙同姜某(另案处理)谎称他们二人承包了内蒙古自治区扎赉特旗康乐小区的工程,以将工程分包名义骗取被害人康某、郑某的信任,并在高新区一宾馆内,与二被害人分别签订了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分别骗取二人工程保证金20万元。随后,二人潜逃。2019年12月2日,被告人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赃款已全部退还给被害人。


鉴于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而被告人李某一直被羁押在林甸县看守所。为避免提押过程中可能引发感染风险,保障各方诉讼参与人的健康安全,主审法官李雪萍当即决定借助远程视频庭审系统进行网上“云”审判。



上午9时,庭审准时进行,主审法官通过连接看守所监区审判庭与法院审判庭互联网远程视频,实现与被告人李某“面对面”隔空审判。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辩护权及最后陈述权的基础上进行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法定程序的所有必要环节。整个庭审秩序有条不紊,庭审视频图像、声音传送流畅,画面清晰,庭审过程被完整、清晰地录制保存下来。


当天,高新区法院共借助远程视频庭审系统审理3起刑事案件,所涉罪名为诈骗罪、盗窃罪、交通肇事罪,并当庭宣判2件。



疫情发生以来,高新区法院第一时间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在做到疫情不除坚决不退、打好防疫战的同时,还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对于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充分运用远程审判系统进行审理,法官、检察官、被告人分处法院、看守所或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地,通过远程视音频系统,“足不出户”就能“面对面”完成所有庭审过程,从而有效避免人员聚集而引发疫情扩散的风险,同时还极大提高了审判质效,最大程度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截至5月15日,在疫情期间通过远程审判系统共审结刑事案件3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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