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司法公开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法律法规

 

三地连线 “云间”开庭 大庆中院线上审理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0-04-28 10:52:44


为有效推进疫情期间的审判工作,切实实现防疫、办案两不误,2020年4月20日,大庆中院审判监督庭采用在线“云开庭”模式审理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让分别身处大庆、哈尔滨、江苏三地的当事人同在“云间”法庭,通过线上庭审参加诉讼活动。




疫情当前,考虑到案件当事人身处三地,征求各方同意后,合议庭决定利用“云间审判”开庭审理。随后,着手进行庭前准备工作。





首先,由书记员添加各方当事人及委托诉讼代理人的微信,并建立专案专用微信群,将主审法官添加进群,对庭前准备工作进行指导。


第二,根据法律规定及大庆中院制发的《关于民商事、行政案件线上庭审暂行规定(实行)》等相关规定,由书记员对案件庭审时间、注意事项及线上庭审需要特别告知事项通过微信群内告知各方当事人,确定各方当事人收到信息。


第三,通过云间互联网庭审案件系统安排开庭,指导各方当事人下载线上庭审软件。


第四,为保证线上庭审顺畅进行,庭审前,合议庭进行了模拟试验,熟悉操作流程,排除技术上可能产生的障碍。


最后,为确保线上庭审高效进行,庭前告知各方当事人将新证据提前在微信群内以图片形式上传,并将拟证明事项发至群内,供对方当事人庭前查看,有针对性地准备质证意见。起到了初步举证、质证,进行初步证据交换的功能,也便于合议庭提前了解各方当事人的新证据情况,总结争议焦点,有的放矢,提高审判效果。 



下午2时,在前期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在信息保障部门的有效配合下,线上庭审如期进行。由审判长由艳、审判员陈世余、审判员崔明威组成的合议庭出现在“云间审判”镜头前,三方当事人准时上线。    


案情介绍



A公司将一工程发包给B公司,B公司转包给C公司,江某挂靠在C公司名下实际施工。施工结束后,因C公司注销,将债权转让给江某,江某起诉A公司及B公司,要求二公司承担给付工程款责任。原审判决B公司承担给付责任,A公司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A公司不服,主张已不欠付B公司工程款,不应承担责任,向大庆中院提出申诉。



庭审中,三方当事人针对A公司、B公司与案件人D公司签订的三方转帐协议是否在A公司与B公司之间形成结算完毕的法律后果、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江某的工程款应由哪方当事人给付等问题进行了充分的陈述、举证和质证。庭审持续一个半小时,虽然面前的当事人席上空无一人,但整场庭审活动规范、有序、紧凑。案件将待合议庭合议后择期宣判。



文字|李威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5341963 位访客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世纪大道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