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向市司法局推送了省高院关于复工复产的50条。市司法局积极响应,转发至各县区政府及全市各职能部门。各县区政府、各职能部门分别转发给各工作群,进行学习收藏,并积极发表意见。
市司法局复议科负责人胡旭:“省法院的告知书内容全面,基本涵盖了企业复工复产所涉的相关问题。作为行政复议机关,我们要切实加强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相关复议案件的受理及审查工作,涉及企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工伤认定等案件,要及时受理企业和职工的复议申请,积极利用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杨永山:“省法院的告知书站位高、定位准,为全省在疫情期间及后期企业复工复产指明了方向。各行政机关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要坚决贯彻执行,高质高效地处理好涉及疫情期间发生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多利用调解,和解方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严格纠正违法行为,尽快定纷止争,切实维护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我市良好的营商环境。”
市司法局立法科科长李晓京:“及时雨,转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法规科科长于小兰:“在疫情期间,省法院及时发布告知书,全面指导疫情,既有利于提醒企业和职工通过合理合法方式维权,又为行政执法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人社局在今后针对即将出现的涉疫情工伤认定类案件,以及其他可能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我们必将严格纠正违法行为,依法行政,切实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服务大庆经济社会发展。”
市发改委法规科陈晓梅:“防控疫情攻坚时期,及时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律指引,防范企业复产复工风险。”
市文广旅局法规科科长刘国庆:“在疫情期间,省法院及时发布告知书,站位高、定位准,为全省在疫情期间及后期复工复产指明了方向,市文广旅局认真学习,积极宣传,严格落实。”
市委统战部政策法规科科长吴聪:“已转发单位工作群,并督促全体人员学习。”
市统计局法规科科长陈明霞:“出台及时,对化解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具有重要意义,已转发单位工作群学习,加强宣传力度,广度,积极落实到实处。”
市科技局法规科科长王静:“疫情期间,司法护航。”
市审计局法规科科长李秀波:“太好了,我局专项审计,相关依据全面具体。”
市工信局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岳雨:“有力推动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指导我们切实做到在实施最严格的防控措施的同时守住法律红线。”
市体育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姚弘扬:”抗疫关键时期,做好风险提示,点赞省高院。“
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科长尹鹏:“已完成专项普法,企业拍手称快!”
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姜维瀚:“非常及时,为疫情期间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提供了科学指引。”
市卫健委法规科负责人詹祥宇:“很及时,为疫情期间执法做了规范。”
市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科马金星:“疫情关键时期,及时为企业复工复产指明了方向。”
市城管局法规科负责人刘红梅:“提高法律服务指引,提供良好营商环境。”
市水务局水政水资源科负责人翟志强:“疫情防控全面决胜阶段出台指引,对做好下阶段税务工作和民生事业指明了方向。”
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法制工作人员吴浩宇:“抗疫关键时期,加强法律指引,做好风险提示,事关千家万户,点赞省高院。”
萨区司法局于博洋:”出台及时、权威,防范化解企业复工复产法律风险,坚决贯彻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确保辖区内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