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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中院:战“疫”进行时 听证网上见

发布时间:2020-03-02 10:35:46



公告送达到期怎么办?

疫情期间,大庆中院开启听证新方式






“因现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本院现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切实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变更本案审查方式,采用视频形式举行听证会,现在开会!”2020年2月21日,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一场特殊的听证会。







不见面的听证会







案件的被执行人肇州县饮食服务管理局既没有办公地点也没有工作人员,法院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听证会传票。公告2020年2月21日期满,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人员集聚,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决定通过微信视频方式召开听证会。



法庭里,只有佩戴口罩的法官和书记员,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均通过手机视频参与听证会。







不中断的司法服务







前期,主审法官陈欣欣仔细审阅卷宗,整理关键信息,与合议庭成员讨论案件争议焦点,总结出听证会需解决的问题。通过电话联系,申请执行人匡某某称自己年纪较大,不会使用智能手机,转而与其儿子沟通并说明情况后,确认由其儿子帮助连线。被执行人系肇州县机关单位,委托代理人尚在抗疫前线执行任务,同意以视频方式参与听证会。陈欣欣建立听证会专用微信群,告知双方当事人准备相关材料,提醒会议召开时间并调试录像设备。为节省时间,审判长王慧根据视频听证会的要求提前制作听证会笔录。



听证会召开前,陈欣欣在群中核对当事人身份及委托代理手续,确认双方声音、画面正常后,宣布召开会议。过程中,王慧按照程序规定,组织双方当事人阐述异议请求和答辩意见,进行举证质证。因本案被执行人有证据需提交且法院调取的证据需向双方当事人出示并质证,为更好维护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决定待疫情防控阶段结束后择期再行召开听证会。整场听证会历时1个小时,程序完整规范,画面清晰流畅、音质清楚洪亮,双方当事人表述意见未受空间距离和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顺利完成。






一部手机,三地连线,多方视频。特殊时期,不出家门也能打官司,大庆中院通过“互联网+审判”的形式,把法庭搬上网,让公平正义不缺席、不迟到。



文字|陈欣欣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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