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下沉大同区疫情防控工作协调组:
市法院下沉 “抗疫”工作队经过四天工作,发现各社区不同程度存在以下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并协调解决:
1.电子测温仪低温状态下工作测量普遍不准,有的甚至无法正常使用,影响测温效果;
2.部分岗位、卡口人员配置不到位,力量薄弱,时有顾此失彼现象;
3.防疫知识宣传存在死角,部分居民对疫情的严重性缺乏足够认识,存在对抗心理和抵触情绪,配合管理意识不强;
4.管理人员对“一人一车一卡(证)”“两天一户一人一出”制度执行不到位;
5.对出具《工作证明》单位无明确要求,标准格式不统一。有的《工作证明》系由私营企业、个体户出具;
6.悬挂“防疫指挥部”《通行证》的车辆较多,难以区分真假,在统一格式、统一标准、统一发放、统一加盖印章方面需要规范管理;
7.个别公职人员存在特权思想,拒不配合物业公司测温、验证,态度蛮横;
8.大部分小区存在无封闭、封闭不严、围档损坏等问题,钻、跳围档现象较为普遍;
9.个别超市面向居民区的侧门未封闭,居民随意进出;
10.对强制隔离和居家隔离的人员监管不严、服务不到位,个别被隔离人员任意外出。
就上述问题,各工作组以不同方式和渠道向物业、社区进行了反馈,有的正在整改。
为加强防疫工作,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特提出以下整改建议:
1.进一步加强疫情知识宣传,增强社区居民疫情防控的紧迫感和危机感,主动配合社区管理;
2.进一步加强公职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和纪律约束,督促其在疫情防控过程中起好示范作用,既要自身作榜样,也要教育亲友起到表率作用,增进干群关系;
3.配齐配强各小区(尤其是人口密集小区)岗位卡口管理力量。如有条件,公安等执法机关可以到各执勤岗位巡逻,协助管理。对于违反公安机关《通告》者,及时出警,依法果断处置,增强震慑力;
4.对出具《工作证明》的单位资质、格式应当有所限定,必要时由指挥部或街道予以审核、验证或统一制发;
5.对车辆《通行证》是否应当予以必要限制,过多过滥易引发攀比,亦失去了颁发该证的实际意义;
6.加强对小区岗位卡口管理人员培训,严格落实防控制度,严格工作标准;
7.对各小区、超市封闭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隐患排查,做到应封尽封、应修尽修;
8.配足配好体温检测设备、消杀用品,满足管理需要。
9.重点关注并服务好被隔离人员,满足其合理需求。加强疏导,及时疏导被隔离人员及周围群众恐慌心理;
10.对疫情防控期间的社区管理人员给予必要的精神安慰,表现出色、成果突出的,适当给予物质奖励,以提高其严抓严管积极性和创造性。
以上建议未必准确、适当,仅供协调组决策参考。
市法院下沉 “抗疫”工作队
2020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