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现场|高新区法院“力度”与“温度”并重 破解腾房难题 发布时间:2020-01-15 08:25:02
踏进高新区某小区的一个普通住宅
映入眼帘的是一幕再普通不过的搬家场景
衣物被褥已经搬走,只剩下不便搬运的大件家具以及一些零散的物品。
这是一套已经拍卖成交正在腾退的房子,但是执行法官仇立冬仍然不放心,坚持再走一趟看看。
这间房子为何如此让仇立冬牵肠挂肚?
背后究竟有什么故事呢?
2019年上半年,原告王某华与被告孙某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高新区法院依法审理,判令被告孙某艳偿还原告王某华借款60万元及利息。而孙某艳在国外陪读,并未在法定时效内有还款动作。于是,原告王某华于2019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仇立冬第一时间对人在国外的孙某艳进行了边控,经网络查控发现其名下有一套位于高新区某小区的住房。因孙某艳超期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其名下的唯一住房进入了拍卖程序。房子地段不错,很快就拍卖成功。然而,在买受人准备入住时,又出现了新麻烦,居住者拒绝腾退房屋。
居住在该套房子中的是孙某艳的公公、婆婆和小叔子,一家人的情况比较复杂:婆婆72岁,公公74岁且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小叔子42岁且患有狂躁症,有时需要去专业医院住院治疗。如此现状,让腾退工作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此案引起两级法院院领导的高度关注,了解案情后,市中院执行局长谢洪程和高新区法院院长周兴佳经充分研究,确定了善意、文明执行的主基调。高新区法院执行局据此制定了执行方案,决定采用以谈为主的工作方式。
1月10日,仇立冬、于戈再次约谈孙某艳的婆婆,耐心向其释法明理,并特别强调拒不腾房的行为已使其成为“油城利剑”冬日行动的打击对象,劝说其深思熟虑,认识到拒不执行生效判决将承担的严重法律后果。同时,详细向老人说明,由于被执行的房产是孙某艳名下唯一房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能够获得一笔用来租住房屋的款项,不必为腾退房屋后无处可去而忧心。功夫不负有心人,当晚,孙某艳的婆婆拨通了仇立冬的电话,说同意腾退房屋。
1月13日,大庆法院“油城利剑”冬日行动首日,仇立冬放心不下年迈的老两口能否顺利腾退房屋,专程上门回访,看到搬家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这才放了心。回程路上,房屋买受人打来电话,向执行干警连声道谢:“这个年,我家能在新房子里过了!”
自最高人民法院1月2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以来,高新区法院执行局自上而下主动学习落实,对于确有困难的被执行人采取更加人性化的措施。在本案办理过程中,高新区法院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努力帮助被执行人解决居住问题,有效平衡了执行力度与执行温度之间的关系,既体现了法律的威慑,又消除了对法律相关义务人的不利影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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