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法院网获悉,2019年11月6日,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印发《全国普法办关于通报表扬“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在全国“七五”普法中期检査和验收工作中,决定对52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307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870个法治宣传教育先进集体、1200名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予以表扬。全省5家法院1名个人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大庆高新区法院名列其中,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
抓决策强统筹,创综合保障新面貌
一是以专班精决策。成立院长挂帅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督办考评等6个工作组,积极想事、谋事、成事,用忠诚担当回应各界期盼,确保普法工作始终与中央精神同频共振。
二是以制度践决策。完善出台普法工作考评细则、普法例会制度、“以案释法”工作方案等12项制度,确保普法工作纲举目张、有序推进。
三是以保障助决策。每年预留普法专用资金30-50万元,配齐配强庭审直播、普法宣传车、“12368”服务平台、新闻发布、电化教育、远程视频通话等相关设施设备180余台套,培养锻炼“一专多能”型普法业务骨干21名,确保普法工作持续高效推进。
抓覆盖强体系,创点面结合新常态
一是坚持节点全覆盖。在三八、3·15、五四、六一、开学季、国家宪法日等13个时段必有普法活动,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座谈交流、工作回访、慰问扶贫等时段及时传播法律知识,在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办案过程中依法融入教育元素。
二是坚持场所全覆盖。强化推进“八进”普法宣传活动,普法干部的身影遍布企业、社区、军营、学校、机关、广场、乡村、街路,开展法治讲堂、咨询答疑等活动79场次,制发司法建议132项,播放宣教片8部110余遍次,发放宣传单(册)5万余份、学习资料5000余套,受教育人员近7万人次。
三是坚持内容全覆盖。制发普法宣教大纲,内容以宪法以及婚姻、家庭、劳动、交通、教育、公司、合同等与日常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实体和程序法律常识为重点,合理延伸、涵盖广泛。
抓宣教强引导,创与时俱进新思路
一是以传统媒体为宣教之基。在国家、省、市级主流法治媒体发稿近2000篇,广泛传播司法正能量。
二是以新兴媒体为宣教之体。在法院“两微一网”编发稿件30000余篇,有效引领舆论导向。
三是以自主媒体为宣教之翼。发动全院干警通过个人微信、微博原创、转发稿件及日常言行,积极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核心价值观。截至2019年,高新区法院已连续八年获评“全国法院司法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抓融合强效能,创共治共享新格局
一是依多元解纷平台促融合。作为全国法院试点单位,首创了多元解纷“1+2+N”模式,吸纳40余家调解组织201名调解员,以诉调对接中心为主体,辐射5个法官联络站、38个单元网格,在纠纷排查、诉讼辅导、说和调解等过程中,融汇法理事理情理,达到“调解一案宣教一片”的效果。
二是依网络帮教平台促融合。2014年以来,高新区法院以自身为载体先后牵头成立市法学会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未成年人犯非监禁刑判后帮教网络平台和“未成年人关爱基地”,融合48家理事单位、66名理事、22名专业心理咨询师的力量,借助信息化、智能化、一体化平台,合力推动青少年法治宣教和犯罪防控。全市因涉罪起诉到法院的未成年人数较之前四年总体下降47.6%,经帮教青少年犯重新犯罪率为“零”。“判后帮教网络平台”光荣入选人民法院改革开放40周年成果展。
三是依公众开放平台促融合。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102场次,吸引各界群众4000余人次走进法院,接受法治教育,坚定法治信仰,在全省法院介绍了经验。另外,还邀请辖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并实行常态化机制,切实提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四是依法治共建平台促融合。与东北石油大学、八一农大、哈医大等高校及祥阁学校、机关三小等21家中小学签署合作协议,开创法院与学校法治共建共赢的新局面;连续八年派员参加市司法局牵头组织的“说和”大会,共促和谐、共谱新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