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高新区法院分析未成年犯罪特点 提出司法防治建议 发布时间:2019-12-26 08:45:09
12月18日,高新区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4年以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
陈某是大庆某高中学生,父母离异,跟随父亲生活,但其父忙于生计,且又另外组建家庭,对陈某疏于教育。因无人管教,陈某成绩一落千丈,时常与社会闲散人员混在一起。2018年7月,刚满17周岁的陈某因怀疑对方说自己坏话而纠集六七人打群架,手持木棍将对方一人打成轻伤。案发后,陈某被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起诉至法院。
审理中,高新区法院引入心理咨询师对陈某进行心理矫正,从心灵深处发掘其犯罪原因,疏导其畏惧排斥的情绪。鉴于陈某认罪服法,法院以聚众斗殴罪判处期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高新区法院没有一审了之,而是将重心放在对陈某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上,将其纳入未成年人犯非监禁刑判后帮教网络平台,通过与其学校的进一步沟通,进行对症下药式帮教。通过帮教平台心理咨询模块、好书共读模块、职业技能培训模块、社会公益劳动模块和法官的定期判后回访,陈某心灵得到洗礼,在缓刑期间加倍学习,成绩直线上升,被一所本科学校录取,圆了大学梦。
“我记得最清楚,陈某这孩子特别聪明,脑子好使,聚众斗殴这件事对其触动也特别大。今年7月份,陈某在收到大学录取通知书的时候,哭着给我打电话,说非常感谢我们给了他的人生一个新的机会!”高新区法院刑庭庭长徐华楠在发布会上这样介绍道。
2010年4月1日,全市基层法院一审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统一划归到高新区法院集中审理。截至2019年12月18日,近六年来,高新区法院共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6件,判决未成年人犯513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13人,判处拘役的69人,判处管制和适用缓刑等非监禁刑的121人,单处罚金的57人,定罪免处的9人。
总体呈现出低龄化趋势更加明显、初中文化以下占多数、单亲家庭尤为突出、盗抢聚众斗殴占多数、结伙共同犯罪作案多、犯罪手段成人智能化等特点。
1.未成年人生理原因。部分未成年人进入青春发育期后,生理成熟明显早于心理成熟,精力旺盛、冲动易怒,在不良因素的影响下,极易发生暴力犯罪。
2.未成年人心理原因。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认识尚不成熟,缺少明辨是非的能力,在外界的诱惑和刺激下,极易做出一些违反常规的事情。
3.家庭教育缺失。不正常的家庭教育往往成为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催化剂”。家庭结构有缺陷、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家庭气氛不和睦、家庭过于贫困、父母行为不良等,都易使未成年人形成畸形心理和人格缺陷,走上犯罪的道路。
4.学校管理偏差。学校是未成年人社会化的重要场所,良好的学校教育可以弥补和矫正家庭教育的不足。然而,当前很多学校重学习成绩及升学率,忽视思想教育和道德引导,不利于未成年人形成正确三观,对社会上的各种消极因素缺乏“免疫力”。忽视心理健康教育和法治教育,学生心理问题得不到及时疏导和正确的校正。
5.社会不良因素影响。当前,社会文化与人文环境受到一定污染,存有淫秽暴力的负面信息,而正面引导的宣传教育过于单一,心理发育尚未成熟的未成年人更易被不良文化侵蚀。社会综合治理能力不佳,综合治理手段和体系不够完善,一些事关未成年权益案件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导致后续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发生。
1.发动家庭力量,做好未成年犯罪预防工作源头治理。在司法审理中,尤其是家事纠纷案件,要对家长进行教育,要求承担起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责任,为其创造健康的成长环境,严格管理,言传身教,给孩子潜移默化的良性熏陶,引导孩子走上正确的人生之路。在司法宣传中,法院要与辖区妇联、居委会、村委会积极对接,形成法治帮教教育网络体系,进行网格化管理,积极宣传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并重点对未成年家庭教育进行监督和教导。
2.深入开展法制进校园,与学校教育实现无缝隙衔接。开展“法律课堂”,面对面让青少年学生接受更直观生动的司法实践教育。法院选派刑事法官,尤其是少年审判庭法官任法治副校长,形成无缝隙常态化对接,长期为学校提供未成年人保护及青少年犯罪预防等方面法律服务。学校可通过组织学生观摩庭审、参加模拟法庭等形式,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学生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治意识。
3.加强综合治理,形成打击教育并存两条龙帮教体系。单纯依靠家庭、学校的力量来预防未成年犯罪还不够,需政府有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有关社会团体等共同参与。作为全市审理未成年犯罪一审案件的唯一法院,高新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畅通互动渠道,形成打击合力,并健全侦查、羁押、起诉、审判、辩护、管教等环环相扣、形成锁链的“政法一条龙”和与市工会、妇联、团委、教育局、宣传部门、就业安置等部门相互协调,落实帮教和解决就业、就读的“社会一条龙”的“两条龙”工作体系,形成接力打击教育并存的帮教网,共同参与教育挽救聚众斗殴的失足少年,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4.注重挽救感化,实现未成年人犯帮教工作精准化。在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审判工作中,高新区法院将继续坚持以审判和庭审为中心的理念,充分发挥社会调查功能和作用,重点推行和完善未成年人犯判后网络帮教平台建设,注入“E+”信息化元素,实现对未成年人犯判后精准化帮教。完善以网络平台为连接点,多线条接通帮教对象、帮教对象家长、公、检、法、司、劳动、教育、民政、工、青、妇、社区、心理咨询师、法律援助者、职业学校及相关单位与个人,形成密集网络,线上对接,分类帮教。建立健全帮教对象个人平台档案,内容包括家庭情况、成长轨迹、犯罪动机、犯罪行为,危害后果、悔过表现及判决结果等。在网络帮教平台上,借助网络模块规范心理矫正、共读好书、职业技能教育、义务劳动等实质性帮教内容,做到帮教内容规范化与帮教对象挽救精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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