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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有弹药!林甸一男子被判拘役三个月

发布时间:2019-12-16 09:04:51


编者按


近日,林甸县法院依法审理了高某非法持有弹药案。



高某家住林甸县农村,家里有什么用不到的东西都往仓房堆,时间久了,仓房便没了下脚的地方。前段时间,他决定收拾下仓房,却意外发现了几个盒子,打开一看吓了一跳,盒子里面竟是子弹!




将子弹扔掉还是自己留存?高某有些摇摆不定。如果私自扔掉,他担心子弹被他人捡拾利用;若是将子弹上缴,又害怕自己会受处罚。于是,高某将子弹藏进了自家的电视柜里。



家里放着子弹,高某心里一直不踏实,每天晚上都睡不好,思前想后,还是决定将子弹上缴。他把子弹转移到了自家的轿车内,准备有时间交给公安机关,可还没等他倒出空就被抓了,子弹也被公安机关扣押。



经鉴定,高某所持的200发子弹为法律规定的弹药。到案后,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林甸县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违反了国家对枪支、弹药的管理规定,非法持有弹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其行为构成非法持有弹药罪。其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坦白情节,愿意接受处罚,对其可以从轻处罚。最终,依法判处拘役三个月。




法官提醒大家

法律上严禁任何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弹药条件的人员擅自持有枪支、弹药

违反者定会受到法律严惩

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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