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八月,长春市宽城区法院两名法官来到肇州法院要求协助执行该院两件久执未结的涉及到被执行人在肇州的李某某买卖合同案件。
肇州法院指派执行法官王守成协助执行此案。得到工作通知后,王法官第一时间与长春同行交流案情,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并及时将被执行人李某某传到法院。在长春宽城法院两位法官的见证下,王法官对李某某就本案进行了释法明理,同时强调拒绝执行、消极执行对个人及社会的负面影响,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李某某听懂了,入脑入心了。
两个小时后,两起执行积案以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圆满执结。王法官扎实的法律知识、清晰的执行思路及稳健的执行方式得到了跨省同行的赞扬和认可。长春市宽城区法院法官回院后,特地为王法官寄来了“公平自在人为,道义成就所托”的锦旗。
王法官表示,今后将继续紧握执行利剑,捍卫百姓合法权益,真正实现让老百姓执行不求人。同时,加强与兄弟法院的沟通协作,助力执行工作再创新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