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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投票!大庆法院开展 “新时代铁人式好法官”评选活动

发布时间:2019-09-17 08:12:45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培育选树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过硬、群众满意的优秀法官,全面展示大庆法官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爱岗敬业、开拓进取的良好形象和践行“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承诺的实际行动,弘扬正能量,高扬主旋律,喜迎建国70周年、大庆建市和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建院40周年,经市中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新时代铁人式好法官”评选活动。经过民主推荐和测评,全市法院系统共确定候选人19名,现将候选人简要事迹予以公布,接受社会公众“检阅”,也请您为喜爱的法官点赞投票。

投票时间:9月16日17:00至9月19日17:00

投票规则:微信投票在候选人中选出9名,多选或少选视为无效,每个微信号每天可投1次。

投票方法:请微信搜索关注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公众号,点击此条信息进行投票。

候选人事迹(以姓氏笔画为序):

一、于涛

于涛,198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刑事审判二庭审判长,负责审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件。先后三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二次荣立三等功,并获得“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省法院调解能手”称号。因工作优秀被抽调到最高法院工作一年。

作为刑事审判法官,于涛严格依法审理每一个案件,庭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对一些疑难案件,反复研究案情,认真查阅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力求准确适用法律,使案件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从事审判工作以来,于涛主审各类刑事案件370余件,其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为62%,无超审限案件,无因事实认定错误或量刑不当被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无上访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案件。于涛凭借扎实过硬的法律功底、谨查慎断的工作作风得到领导同事的一致认可,先后承办了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阳受贿、破坏选举,东北石油大学原党委书记孙彦彬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肇东市原市委书记赵胜利受贿,韩树玉故意杀人等一系列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参与指导并承办了李景伟等人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虚假诉讼,姜丽莉等人诈骗、非法拘禁等一批涉恶案件,均实现了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二、王慧

王慧,1984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决团队执行长,主要负责审查执行异议、执行复议、执行监督等案件。多次被市中院评为办案标兵、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公务员。

她善于攻坚,始终以昂扬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推进执行工作,2018年办案312件,位居全省法院执行条线第一名,执行案件执结率、裁决案件审结率均为100%,且无信访、超期案件。她善于钻研,带领团队成员认真审查每一起案件,仔细斟酌、撰写每一篇法律文书,撰写的法律文书在2018年全国法院首届“百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荣获三等奖,这也是我省十篇获奖文书中唯一一篇执行类文书。她善于创新,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科学分析、合理分流,提高了案件办理质效;在团队管理方面,探索推行“制度带队”“智慧领队”“温情护队”“友爱帮队”的团队共建方式,实现制度化、人性化管理,将团队打造成一个充满关爱、上进努力的团队。她始终把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始终把“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承诺记在心间,以实际行动树立起法官一心为民、廉洁奉献的良好形象,得到了领导同事及辖区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三、由艳

由艳,1974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团队审判长,负责审理复查、评查、抗诉、申请再审、再审和指令案件。多次获得“全省涉诉信访先进个人”“办案标兵”“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她具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在基层法院做了十二年民事法官后,她调到市中院从事信访工作,十年共办理各类案件800余件,累计接待信访当事人3000余人次,凭借不厌其烦的耐心、擅于倾听的细心和为民服务的真心,取得信访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最大理解和支持,维护人民法官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她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工作中时时自省、自重,不说引发矛盾激化的言辞,不做引发合理怀疑的行为,一言一行随时接受当事人的严苛检验。她具有强烈的责任意识,2018年4月,她调任审判监督团队审判长,所审理的审判监督案件关乎当事人诉讼权利和民事权益的最后救济,往往法律关系复杂、矛盾激化、积怨颇深,尤其是一些陈年信访积案,多达几十份法律文书,仅是厘清法律程序和诉讼过程也要费上一翻周折。可经她梳理的案件,法律事实清晰,裁判意见准确,得到审判委员会的高度认可,多次组织员额法官旁听学习。不忘初心、方得始终。面对老百姓沉甸甸的期望,她一如既往,用润物无声的情怀、严谨精细的工作,为推进司法审判事业穷尽自身能量、贡献团队力量!

四、许凤玖

许凤玖,1980年4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曾获全省、全市法院系统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法院优秀干警等荣誉,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他善于钻研,在与失信被执行人博弈的过程中,坚持用足用活罚款、拘留、纳入失信名单等强制措施,促使拒执“老赖”自动履行义务。他严格管理,在“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中,许凤玖牵头自主制定各项制度32项并狠抓落实,为规范执行行为、建立解决执行难的长效机制提供了制度保障。他身先士卒,组织开展“雷霆行动”“决胜执行难”“利剑行动”等各类专项执行行动,要案难案面前带头攻坚,曾与执行局干警连续奋战8个昼夜,最长连续工作60个小时,使杜尔伯特县法院各项执行质效指标均排在全省前列,切实巩固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

五、李云峰

李云峰,1979年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肇源县法院执行局负责人。曾多次被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个人,被省法院评为“调解能手”“办案标兵”2019年1月17日,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他爱岗敬业,甘于奉献。个人审判质效始终排名全省前列,于2017年11月受邀参加由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主持的办案经验座谈会。他心怀民情,善于调解。经常在一天之内跑五、六个村屯,办七、八件事,化解了大量的民事纠纷,所承办民事案件调解率高达68.5%。他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任执行局负责人以来,建立专门评估拍卖团队,快速查控,快速实施,快速放款,“一专三快”制度有效提升了执行效率和群众满意度,执行结案率达70.2%。他身先士卒,不计得失。曾连续加班,用不到一个月时间妥善处理了152件拆迁安置集团纠纷案,维护了涉案群众合法权益,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大局。

六、李庵齐

李庵齐,1978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先后获评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百名岗位能手”、全市“十大敬业巾帼”,并被荣记个人三等功两次。

她始终牢记宗旨、恪尽职守,近十年审结民商事案件2000余件,案件质效位于全院前列。她始终身体力行、攻坚啃硬,带头承办了涉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涉破产清算等重大疑难案件和长期信访案件。她始终潜心钻研、苦练内功力求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情、理、法相统一,所撰写的调研文章多次在省市级发表获奖。

七、张云清

张云清,1971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肇州县人民法院丰乐人民法庭庭长。先后获得全市法院系统“优秀干警” “调解能手”“文明执行个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先进个人”等荣誉。

他在法院工作27年,历任法警队队长、助理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办公室主任、丰乐法庭庭长等职,时刻牢记司法为民宗旨,时刻不忘法律专业知识和司法实践的积累。特别在丰乐法庭工作期间,积极探索庭前、庭审时、庭后调解技巧,注重用换位思考的方式,理解当事人因产生纠纷而带来的困惑和苦恼,对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灵活运用调解方法息诉止争。在审判实践中做到心正、言准、手净、行端,用心办好每一个案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八、张余

张余,1982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团队审判长,负责审理商事案件及清算、破产案件及其衍生诉讼案件。2013年获大庆市直机关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2015年至2017年连续三年被评为大庆市优秀公务员、2016年获市三等功奖励、2018年获全市优秀法学法律工作者荣誉称号、2018年获全省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2017年撰写的调研报告被刊登在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专刊中,并参与编写省法院审判参考丛书《破产案件审理指南》《破产案件审理操作规程与文书范本》、参与编辑本院出版的《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工作手册》,并参与制定《大庆中院关于规范执行移送破产审查的若干规定(试行)》等破产相关规定。2017年参与审理的白大昌诉大商集团大庆新玛特购物休闲广场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百场优秀庭审案件。破产审判工作是人民法院服务中央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法院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要任务,她和她的团队会一如既往创新工作方法、扎实推动破产案件审理工作、贡献团队力量。 

九、张欣乐

张欣乐,19743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执行团队执行长。多次获得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优秀干警”“调解能手”等荣誉称号。

他任劳任怨、勤勤恳恳,十年法官生涯,辗转从事民商事审判7年、刑事审判2年和执行工作1年,哪有急难险重任务,他的身影就出现在哪个岗位上,从不讲条件,从不讲困难。他作风扎实、质效过硬,办结民商事案件1400余件、刑事案件135件,无一错案,无一有理访案件;从事执行工作以来,付出常人难以想象的努力,2018年结案459件,为让胡路区法院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会战做出突出贡献。他心存感恩、笑对困境,2016年他的母亲病重,繁重的审判任务和需要儿子陪伴的母亲,一面是庄严神圣的使命,一面是难以割舍的亲情,他选择带着母亲去开庭,做到了两者兼顾、忠孝感人。

十、何明光

何明光,1972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林甸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二庭庭长。先后获得大庆市“十大忠诚卫士”、大庆市见义勇为好人,全省法院优秀党员干警等荣誉。

他勤勉履职,用工匠精神办好每一起案件,近三年主审案件500余件,案件质效位于全市法院前列。他律己从严,坚守不拿当事人“一针一线”的宗旨,数十次拒收当事人钱物。他大爱无私,2012年1月8日,花园镇齐心村附近发生一起车祸,车主受伤昏迷,途经此处的何明光毅然将伤者送医抢救。伤者用了三个月时间找到他,他见义勇为的事迹才被广为人知。

十一、周兴佳

周兴佳,1974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肇源县人民法院院长。曾二次荣立二等功、三次荣立三等功,获评大庆市首届“十大法治人物”、全省十大廉洁法官、全省优秀法官。

他砥砺作为,带领肇源县法院领导班子克服案多人少矛盾,以丰富的管理经验、身先士卒的人格魅力带出了一支精干的队伍,推动肇源法院年均结案超7000件,员额法官人均结案数连续两年位居全市第一、全省前列,将审判质效从排名末位一举提升到全市第三名。他勇于担当,始终坚持把司法事业发展融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之中,带领全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政府挽回上亿元国有资产损失,配合政府解决多个小区不动产登记的历史遗留问题;成功调处影响重大的头台油田系列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亲自挂帅协助中院办理了大庆首例“执转破”案件,助力县政府实现供热产业的整合升级,惠及肇源县8000多户居民,增强了司法服务大局的前瞻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十二、姜红伟

姜红伟,197812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大庆市大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负责人。先后荣获全省、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称号,办案质效排名全省前列,连续两年被省法院通报表扬。

他以身作则,担任刑庭负责人以来,主动承担要案、难案审理,平均庭审时长都在9小时以上,年均办案139件。他敢于攻坚,中央督导组在庆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督导期间,他将行军床搬到办公室,24小时在单位待命;对督导组交办的线索核查任务,带领干警挑灯夜战,做到了线索核查不过夜。他铁骨铮铮,多次面对当事人家属的人身威胁,每一次都选择坦然无惧、公正判决。

十三、贾李强

贾李强,1985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先后获得全省、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等荣誉。

他2017年4月开始办理执行案件,年均结案800余件,执行完毕率达48%,执行到位金额2.4亿余元,案件质效位居全省前列。2018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期间,他主动放弃双休日,将八小时变成十二小时,将休息时间变成工作时间,60余天无休假,结案400余件。他对每起案件都根据不同案由、不同当事人、不同执行标的,制定详尽的执行方案,还总结出多一份耐心、多打一个电话、多取一份笔录、多去一趟执行现场的工作方法。他对申请执行人不厌其烦、耐心解答,对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穷尽措施、严格执法,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十四、贾丽

贾丽,1979年7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多次荣获全省、全市法院系统“调解能手”称号。

她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创造了骄人的工作业绩。无论在条件比较艰苦的基层法庭,还是任立案庭副庭长、小额诉讼庭负责人,她年均办案数都超过600件,调撤率超过90%,平均审理期限在30日内,无一超审限及信访案件。在审理案件的同时,她还要在诉调对接中心,与市交警支队、市医调委、区司法局进行视频连线及现场指导对部分案件进行庭前调解,工作量非常大,但从不叫苦叫累,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基层法官的责任担当。

十五、徐彦侠

徐彦侠,1974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大庆市萨尔图区人民法院铁人法庭副庭长。她多次被评为全市法院“办案标兵”“调解能手”,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公正廉洁执法先进干警”,荣立三等功一次。

她扎根最基层的人民法庭23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000余件,无一质量差错。她心中想着老百姓,针对辖区内油田双职工家庭多、生产实行多班倒、工作时间不固定等客观现实,根据个案情况将调解、庭审等时间灵活调整到下班后或公休日。她热心服务为百姓,善于从法理、案情、亲情等各个方面做工作,帮助当事人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她运用创新思维主攻审理医疗损害纠纷、物业(热力)服务合同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等案件,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十六、梁智博

梁智博,1976年9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自1996年9月参加工作以来荣获“省级优秀书记员”“全省政法系统政法干警标兵”“省五一劳动奖章”“全国优秀女法官”“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全国法院办案标兵”“首届龙江最美人物提名奖”等荣誉40多个,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两次,个人二等功一次。

她凭着严细认真、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公正高效、廉洁自律的道德操守,任劳任怨、不计得失的奉献精神,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工作任务,自担任法官以来,审结各类案件3100余件,无质量差错案件,其对党、对人民、对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赢得了社会各界认同。

十七、臧国燕

臧国燕,196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多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被评为省、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全国、全省法院“办案标兵”,全国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

近三十年的法官生涯,她始终工作在任务繁重的民事审判一线,对法官责任有深刻独到的理解。审判实践中,她用心诠释法官服务大局之责,在每一起案件的审理中,顾大局、重民生、促和谐,通过案件审理,保证了大庆西站等重点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她用心诠释法官行为指引之责,坚持用和谐方法处理家长里短,促使案件当事人消除隔阂,修复关系,带领民一庭获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她用心诠释法官尽职奉献之责,在庭长岗位上认真践行一岗双责,亲力庭内大事小情,特别是跟踪质效,确保均衡结案;周周接访,尽全力化解矛盾,妥善审结百名工人群体访案件;带头办案,主动承接重大疑难案件,案件质量高,司法效果好,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她用心诠释法官信仰传承之责,先后撰写《调解之道》、《法律方法在案件审理中的运用》等课件,在省市法官学院、省妇联及龙江法院援疆援藏业务培训中予以讲解,被聘为国家、省、市法官学院兼职教师,获评全省法院“审判业务专家”。

十八、魏彤

魏彤,1977年6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院五湖新区法庭庭长。曾多次被评为全省、全市法院系统“办案标兵”“调解能手”,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大庆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她从事审判工作二十二年,始终牢记立党为公、司法为民的宗旨。2015年5月担任五湖新区法庭庭长后,事事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主动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并严把案件质量关,在全庭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办案观念,尽最大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案结事了、群众满意”的精品案件,构筑经得起党和人民检验的“铁案工程”。在她的带领下,五湖新区法庭审判质效和工作绩效突出,受到社会各界好评,有效促进了辖区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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