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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大庆中院部署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9-09-10 07:35:35




9月4日,大庆中院召开刑事审判工作专题部署会,传达贯彻中央、省委有关会议精神,部署落实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树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中院刑事审判一庭庭长杨晶主持会议


会议印发了全市法院关于中央扫黑除恶第14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领导五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17项整改措施,并就问题整改工作明确提出四项要求。


一是提升政治站位,凝聚整改共识。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强化责任担当,正视问题、端正态度,诚恳接受、照单全收,狠抓督导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中央的决策部署、省、市委和上级法院要求,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全市两级法院“一把手”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要靠前指挥,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整改工作,要明确整改领导机构和责任部门,在立行立改基础上,按照全市法院统一部署,及时调度安排,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扎扎实实地抓好整改工作。市法院成立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基层法院也要相应设立领导机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三是强化整改措施,推动全面整改。各基层法院要制定本院具体的整改实施方案,把整改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可操作、可执行、可检查。每个问题都要清仓见底、见人见事。要建立整改问题台账,逐项“挂账销号”,限期办结。对已初步整改的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果,防止反弹;对整改未完全到位的事项要紧盯不放,尽快抓紧完成;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事项,持续跟踪问效,确保督导发现问题条条都整改,件件有着落。


四是加强督导问责,提高整改成效。中院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整改工作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严格检查验收整改情况,真正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要将整改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整改情况加强督导检查、考核通报,对动作迟缓、应付了事、搞形式、走过场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各基层法院要坚持举一反三、以小见大、以点促面,不断巩固和扩大督导整改工作成果,借力整改纵深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会议还就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等重点工作进行部署推进。


摄影|张蔚天

编辑|胡常慧 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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