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张某将写有“执行案件惩老赖、迅速执法体民情”等内容的三面锦旗送到白景权院长的办公桌前,以表达对让胡路法院坚持司法为民、高效执结案件的感谢与敬意。
张某诉大庆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经让胡路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给付原告张某工程款200余万元。该案在诉讼过程中,双方的矛盾较为激烈,工程存在多次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情况,被告存在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案件疑难复杂。期间,因案件经几次审理程序,且涉及工程结算等事项,证据繁杂,卷宗厚重,原告多次到档案室要求复印,档案室工作人员受理其申请均能够做到“零推诿、零距离、零差错”,工作热忱,耐心细致的态度使张先生的焦虑状态大为缓解,倍感舒畅。
判决生效后,被告未能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张某于2019年4月让胡路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案件进入执行后,当事人曾几次向执行局及相关人员表达了迫切要求执行的愿望。在了解相关案情后,执行局负责人樊忠江对该案给予了重视,带领办案团队统筹安排执行工作,挤压办案周期,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核查被执行人名下财产状况,将被执行人相关负责人传唤到院,释法明理,宣讲了当前人民法院执行攻坚形势、法律政策和拒不执行等情形的应对措施。迫于强大的执行压力,该公司配合履行了义务,一周内就将案件执行款370余万元支付至法院账户,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了执行款项。案件几经周折而使申请执行人积累的焦虑与紧张的情绪在接钱这一刻瞬间释放,对这一结果,申请执行人感到非常满意。当事人满怀诚恳带着三面锦旗来到法院,坚持无论如何要见到白景权院长本人,就让胡路法院高效便民的诉讼服务、迅速执结的工作成效以及法院各岗位工作人员的勤勉负责、细致服务等,向白景权院长当面道谢。
近年来,让胡路法院逐步加大了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行为的打击力度,积极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以为民、高效的实际行动表明在解决“执行难”这条道路上的自信与决心。执行局负责人樊忠江表示,依法惩治拒执犯罪、强化信用惩戒,运用网络查控、网络拍卖等信息化手段,极大提高了我院执行工作的效率,展现了执行工作的威慑力,越来越多的老赖从逃避执行转向主动履行义务,执行难的现象已经得到明显遏制。年初至今,让胡路法院已对51名情节恶劣的“老赖”人员采取了拘留措施,有力打击了失信被执行人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