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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励实际领取执行金额的10%!快来看你认识她吗?

发布时间:2019-07-14 10:13:15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戚廷龙申请执行刘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杰未按(2017)黑0605民初923号调解书履行法律义务。经申请人戚廷龙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向社会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悬赏内容:提供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申请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申请执行人承诺按实际领取执行金额的10%给予奖励。


被执行人刘杰,女,1978年8月18日出生,汉族,住哈尔滨市南岗区盟科官邸A1栋301室。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线索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的线索严格保密。


悬赏期限:一年,自2019年7月9日至2020年7月8日止。


举报联系电话:0459-8886037   

联系人:刘法官


大庆市红岗区人民法院 

二0一九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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