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法院通报涉黑涉恶案件审判情况:审结31件159人、最高判刑20年 发布时间:2019-07-05 10:00:59
6月24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四次新闻发布会在大庆中院召开。
市扫黑办、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分别就本战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主旨发布。
市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树民通报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新闻媒体受邀参加新闻发布会并现场进行采访报道。
李树民指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市法院在市委、市委政法委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上级法院部署要求,突出抓好高位推进、依法审判、制度落实、线索摸排、宣传发动等重点工作,确保从严惩处、从快审结涉黑恶犯罪案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全面纵深开展。
截至2019年6月24日,全市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37件210人,审结31件159人,结案率83.8%;最高判处有期徒刑20年;判处罚金870.1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659.8万余元。核查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103条188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5人;向有关单位提出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司法建议32条。
6月5日以来,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涉黑恶及“保护伞”案件16件80人,其中一审受案5件11人,二审受案11件69人;审结二审涉黑恶案件5件28人。接受群众举报、主动排查案件、深挖涉黑恶犯罪及腐败问题,向两级扫黑办、公安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犯罪线索19条28人。结合案件审理、线索摸排等情况,向有关单位提出司法建议9条。
李树民强调,大庆法院通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情况,就是要坚决贯彻依法严惩方针,重拳出击,除恶务尽,在全社会形成扫黑除恶强大声势。下一步,全市法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置于法院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抓紧抓好;进一步抓好办案质效,以过硬审判质量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成果;进一步抓好线索排查,加大“打伞破网”力度;进一步抓好综合治理,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司法建议,运用司法建议扩展审判效果。总之,要充分发挥人民法院作为扫黑除恶主力军的作用,积极主动作为,强化责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打赢扫黑除恶这场硬仗,为我市经济社会安宁有序,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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