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以来,我院在上级法院的领导下和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相关规定,在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培训和日常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切实做到管理科学化、培训经常化、陪审规范化、保障制度化,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严把选任关口,保证选任质量。2018年12月,我院人民陪审员新增选任60人。在选任过程中,我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要求进行,配合区司法局、联合区公安分局对辖区内居民随机抽取315人,并把个人申报、组织推荐的陪审员报名者,统一进行审查,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报名者,坚决予以淘汰,严格把好选任关口,确保选任的陪审员在资历、素质、品行、道德均具有一定水准。
二是重视培训工作,提升陪审员参审能力。我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工作,多次组织线上线下培训。线上培训为定期在QQ群、微信群中为人民陪审员发送培训指南、培训教材、案例选编、司法政策等信息进行业务培训,加强陪审员业务素质;线下培训为集中培训,召集人民陪审员来我院开展培训,在制度概念、工作流程、司法礼仪与行为规范等多方面进行标准化培训,强化人民陪审员的司法礼仪与行为规范。除此之外,我院还定期要求优秀陪审员总结心得体会上传到我院门户网站,并将“人民陪审员话陪审”的优秀文章上报中院,共计40篇,供其他陪审员学习、提高。经过多项培训,各位人民陪审员对培训工作以及指着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法律知识有了更一步的了解,为提高陪审员素质以及参审能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拓宽沟通渠道,强化司法宣传。我院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陪审员之间的沟通。18年12月和19年3月,我院两次对人民陪审员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让新陪审员零距离接触法院工作、感受法院文化。召开了陪审员座谈会,座谈会上介绍以往我院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经验做法、征求了陪审员对于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发放了人民陪审员培训手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同时,我院还利用微信、QQ等新媒体平台,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和沟通。建立人民陪审员微信群,及时通知陪审安排及陪审纪律,确保陪审员及时获得陪审信息。定期对陪审情况进行通报,对于积极参与陪审,遵守法庭纪律的陪审员在群内通报表扬。定期推送司法审判知识、相关规章制度和新闻报道,提升人民陪审员的思想觉悟、法制观念及参审积极性。
四是建立工作档案,规范考核通报。为每位陪审员建立《人民陪审员工作档案》,记录人民陪审员信息及参审过程。同时建立人民陪审员备选库,充实选任资源。定期深入各庭室了解人民陪审员参审情况,听取办案人员、当事人对于人民陪审员的评价,每月月初对人民陪审员的参审情况及其表现在全院范围内进行通报。实行人民陪审员与法官双向考核制度,与人民陪审员年度考核制度相结合,对于考核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及时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解除后顾之忧。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启动后,我院始终积极争取人民陪审员财政保障。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以来,累计发放人民陪审员补助金近30万,解决了人民陪审员的陪审补助经费问题,激发了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强调陪审员与法官享有同等权利,保障其阅卷权、合议权、监督权,避免“陪而不审”和“审而不议”的问题出现。同时我院还与人民陪审员所在的单位进行了沟通、联系,争取单位的关心、支持和理解,便于人民陪审员正常开展工作,调动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使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优越性得到全面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