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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大雨院长要求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有力有效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发布时间:2019-06-04 14:27:45


    5月23日下午,大庆中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集体学习会议,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和有关精神进行集中学习。党组书记、院长洛大雨主持会议并讲话,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树民传达了省法院和市委、市委政法委关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部署安排;市中院刑二庭庭长丛海彬解读了“两高两部”《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四个意见。市纪委驻市中院纪检组组长、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洛大雨宣读了市委书记韩立华在《人民法院报》所作《大庆:强责任提质效聚合力“亮剑”黑恶》专题报道上的批示:“典型案例审判和宣传效果很好,形成震慑。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净化司法环境仍需加大工作力度。应加强法官队伍建设和管理,强化公检法协同配合,为推动大庆法治建设多做贡献。”

    洛大雨强调,扫黑除恶是重大政治任务,是严肃的司法活动。全市法院要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净化司法环境。一是要加强业务学习,严格依法办案。要加强对“四个意见”的深度学习和推进落实,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决守住司法公正的底线,以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对法律负责的态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二是要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效。坚持“五个一律”办案机制,即涉黑恶案件一律提前研究,把问题障碍解决在审判程序之前;涉黑恶案件及“保护伞”案件一律由院庭长审理,确保涉黑恶案件审判工作高位推进;涉黑恶案件一律在一个月内审结,凡不能按期审结的要逐案报告;涉黑恶案件一律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实现政治、法律和社会效果相统一;涉黑恶案件被告人一律实现律师辩护全覆盖,不允许搞变通,充分保障人权和被告人诉讼权利。三是要严肃执纪问责,坚决打伞破网。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向纵深推进的关键时期,打伞破网、打财断血是专项斗争的重要内容,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法院是打击黑恶势力的一把利刃,要认真吸取反面典型的深刻教训,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纪律作风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干警沦为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壮大宣传声势。要整合各种媒体功能,打造立体宣传阵地,联系大庆日报、大庆晚报、大庆电视台等媒体,充分利用“一网两微”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重大部署、重大案件、重大战果和先进典型事迹。要丰富宣传方式方法,案件集中宣判后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两级法院依法打击黑恶犯罪情况,将每起涉黑恶案件审判过程转化为公开透明的全面普法。要深入开展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村居、进企业活动,努力实现扫黑除恶宣传全地域、全领域、全群体覆盖,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线索摸排和案件举报,营造人人知晓、万家参与的宣传舆论氛围。

责任编辑:马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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