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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加强服务保障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9-06-04 14:00:43


    为深入贯彻落实“五院”建设总体工作思路,推进以审判执行工作为中心的法院各项工作,隆法官之地位,厚法官之待遇,严法官之要求,重法官之责任,建立健全全方位、立体式、多维度的服务保障体系,全面加强法院的服务保障工作,推动大庆法院各项工作创一流、当排头,特制定本意见。

一、深刻认识全面加强法院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意义

1.全面加强法院的服务保障工作是确保法院依法履职尽责的必然要求。服务保障工作是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法院各项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基础。服务保障工作事关中心、影响中心, 事关全局、牵动全局,对于法院扩大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服务保障工作不到位,就会制约法院审判执行中心工作的顺利开展和任务完成,就会影响司法质效和司法能力水平的提升,就会影响法官干事创业、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创造性,继而影响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

2.全面加强法院的服务保障工作是深化司法改革的必然要求。法官员额制改革和司法责任制改革凸显了法官的主体地位、主体责任、主体待遇,而且审判执行工作能否顺利开展、质效能否保证、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能否树立,主要取决于法官这个关键主体的作用发挥。因此,为法官执法办案提供好服务保障,并积极采取适当方式或活动,在法院内部营造善待法官、尊重法官的浓厚氛围,引领社会公众尊重法官、尊崇法律的良好风尚,让法官有尊严、体面地行使审判权,继而通过法官卓有成效的工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保障,这也是深化司法改革、树立司法权威的应有之意和迫切需要。

3.全面加强法院的服务保障工作是强化法院思想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对于法官和法院其他干警而言,加强服务保障就是最现实、最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保障意识,盯住贴紧干警工作生活,下大气力解除审判执行工作之忧、之扰,解除干警工作生活之困、之虑,为干警办实事、办好事,尊重干警、理解干警、关心干警,切实激发干警干事创业、履职尽责、务实担当、主动作为的热情和激情,切实增强干警的归属感、责任感和职业尊荣感,切实增强集体的凝聚力、战斗力,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由务虚走向务实并不断深化,继而发挥重要的政治保障功能。

4.全面加强法院的服务保障工作是推进“五院建设”和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必然要求。无论是政治建院、公信立院、制度治院,还是科技强院、文化兴院,都要求法院的服务保障不仅仅是单纯的后勤服务保障,而应涉及到政治思想、组织人事、科技支持、基础建设等方方面面,包括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廉政监督以及法院外部的各种监督等都是对法院法官依法履职最好最有力的保障。因此,必须要建构法院中心工作与服务保障工作边界清晰、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整体工作格局和全方位、立体式、多维度的大服务保障体系,切实服务保障“五院建设”和基层基础建设,充分发挥基层法院、基层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等方面的前沿阵地作用,全面提升两级法院的整体工作水平,继而推动两级法院工作全面、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甚或是跨越式发展。

二、准确把握全面加强法院服务保障工作的基本要求

5.明确服务保障主体。在法院内部,除审判执行部门之外,其他所有部门均为服务保障部门,除法官之外,其他所有人员均为服务保障人员。在上下级法院之间,基层法院是上级法院的重要服务保障对象。

各服务保障部门之间也应依据职责履行好相互的服务保障义务,做到分工不分家,彼此守望相助。

法院院长是服务保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院领导是分管部门或战线服务保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庭处室领导和服务保障部门的人员是服务保障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员。

6.增强服务保障意识。服务保障部门和人员要有“千难万难不让审判执行一事犯难”的精神,坚持需求导向,力戒官僚作风,全力保障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基层基础、智慧法院建设以及从优待警等各项工作需要,做到法院工作推进到哪里,司法服务保障就跟进到哪里。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难而怕为,不以事杂而乱为,不以事急而盲为,只要纪律制度或政策法律允许,就应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为以审判执行为中心的法院工作提供及时有效的服务保障。

7.提升服务保障水平。服务保障部门和人员要有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和严守秘密的安全意识,确保相关工作不出任何纰漏。坚持首问负责、首办负责,对于领导交办、督办事项和审判执行部门的需求,具体服务保障人员无权拒绝,因客观原因实在办理不了或者纪律制度、政策法律不允许的,由服务保障部门负责人负责答复解释,切实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声。坚持担当负责,向高严标准看齐,向先进做法看齐,敢于创新,务求实效,力争把每一项服务保障工作做细、做好、做出水准,有的要做得精致、精彩。坚持与时俱进,跟踪把握时代发展新变化、技术应用新形势、审执工作新需求,形成更加合理的服务保障工作职权结构和组织体系、制度体系、标准体系、信息化运行体系和考核体系,建立确保服务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

三、全力推动法院重点服务保障工作落到实处

8.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服务保障。优化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加快构建服务群众诉讼、服务法官办案、服务科学决策、服务审判管理的大服务模式,发挥好在登记立案、诉讼引导、先行调解、受理申请、材料收转、文书送达、释法答疑、联系法官、调阅卷宗、司法救助、投诉建议等方面的职责作用,对当事人诉求、访求进行集约化办理,减少法官事务性负担。做好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建设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协助员“三员合一”队伍,对一些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探索推行“大陪审制”,扩大司法民主,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在矛盾化解中的作用。探索与公证机构建立合作送达、委托调查机制,全面依法依规推行律师调查令制度,建立司法辅助专业化力量,借助外力为审判减负。规范开展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对外委托、暂予监外执行组织诊断、破产管理人指定和涉诉资产处置等各项工作,提升司法技术辅助工作水平。不断改善执法办案条件,加强审判法庭建设,加强审判专用设备和执行业务装备的标准化配备,加强对科技法庭、庭审直播录播等系统的技术保障和日常维护,及时满足审判执行部门日常工作或外出办案对于证件、车辆、装备等方面的需求。

9.加强对法官权益的服务保障。健全完善法官权益和待遇保障机制,强化法官人身安全保护和合法权益维护。支持和保障法官依法办理案件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以及拒绝执行任何单位、个人违反法定职责或者法定程序、有碍司法公正的要求。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但对当事人有诬告行为的,在对其采取训诫等必要措施的同时,采取适当方式为法官恢复名誉,消除不良影响,包括支持法官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切实为敢担当的干警担当,为敢负责的干警负责。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缠访闹访、抗拒执行和扰乱诉讼秩序等行为的民事制裁、刑事打击力度,运用好司法制裁的“组合拳”,切实保障法官职业尊严,维护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力。

10.加强对法官和法院其他干警身心健康的服务保障。落实定期体检制度,保证干警每年接受一次全面身体检查,动态掌握干警健康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和健康促进活动。为干警每年固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增强干警抵御职业风险的能力。加大健康教育力度,多渠道宣传健康知识,邀请专家提供健康咨询服务,增强干警重视健康、关爱健康的意识。要建设文体活动场所,完善文体活动设施,组织开展工间操、健步走、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活动,帮助干警增强体质、保持阳光心态,确保干警劳逸结合,张弛有度。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审判执行工作的前提下,对干警带薪休假进行合理安排,切实保障干警休假的合法权益,保障干警工作生活统筹兼顾,权利义务协调行使。

11.加强对基层的服务保障。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基层、建设基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府等各方面的支持,结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帮助基层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坚持“不让一个法院落伍,不让一个干警掉队”的目标,通过推进挂职交流、一体化改革,解决两级法院之间审判资源和审判力量不均衡、审判能力和审判水平差异化问题。加大对下指导力度,加强常规类案研究和新类型案件的深度研究,建立法律适用统一机制,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切实防范同案不同判问题的发生。科学设计对基层法院的工作评价方案,引导基层法院聚焦聚力全局工作、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兼顾常规工作,统筹安排,全力落实。坚持院级领导调研联系点工作制度,帮助基层法院和基层法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包括中院党组重要决策和上级法院重要工作部署在基层法院落地见效。

12.加强党建工作的服务保障。将党建工作置于法院各项工作的优先地位,充分发挥党建工作的政治引领、方向引领、先进引领作用和思想政治保障、组织人事保障等功能。进一步强化党组建设、党支部建设,推进机关党委和群团组织的一体化建设,树牢“干警利益无小事”理念,落实“四必到”“五必谈”制度,重视解决干警实际困难,把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组的关心关怀做到干警心坎上,打造拴心留人工程,使党群组织真正成为干警信赖的“党员之家”“职工之家”“妇女之家”“青年之家”,把全体干警紧密地团结在党组织周围,确保党对法院工作的统一领导,确保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确的工作导向,确保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优秀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在法院工作中得以发挥和彰显。

13.加强人才智力的服务保障。建立全市法官的统一培养、统一教育、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和横向、纵向流动制度,建立多层次的人才使用、培养和激励保障机制,及时发现人才、培养人才、输送人才,用好用活各类人才。研判审判执行部门和综合部门需求,结合干警优势和长处,科学制定审判资源配置和人员岗位安排的方案,努力让每名干警找到最能发挥其优势、最能实现其价值的岗位。倡导全员学习、终身学习、跟踪学习理念,积极支持干警培训深造,支持干警接受在职学历教育、外出培训考察和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支持干警参加高水平的研讨会、培训班,支持部门开展庭审示范式、理论研讨式、个案讲评式、师徒结对式培训,支持对法官进行定向培养;积极支持干警加强理论学习研究,抓好微信课堂、庆法讲堂和图书馆“三大平台”建设,抓好教学研实践基地和警示教育基地“两大基地”建设,鼓励法官采取“研究型办案”模式及进行授课讲座,满足法官购买学习研究用书等需求,为法官提升司法能力、为干警提升岗位工作能力最大限度地创造条件和提供物质保障。

14.加强科技信息的服务保障。时刻关注现代科学技术,主动运用科技最新成果服务保障法院的“五院建设”,特别是要完善信息化应用体系,研究应用审判智能辅助、庭审语音识别、司法智能服务、矛盾纠纷在线化解等技术,帮助法官尽可能多地减少劳动量,快捷高效优质地办理好案件。坚持开放共享的建设理念,加快构建跨部门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和全市跨系统业务协同平台,加快构建与公检司共享共用的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加快构建司法资源数据中心和可视化管理平台,用大数据思维发现审判规律、提高审判质效。加快智慧法院建设,强化信息技术在诉讼服务、执法办案、司法公开、审判管理、安防等工作中的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法院工作的有效对接和深度融合,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司法文明。

15.加强财务装备的服务保障。根据审判执行工作和法院其他工作实际,认真编制年度预算,确保各项工作开展需要。加强办案业务经费成本核算工作,积极向财政部门争取资金,推动建立办案业务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安排一定的机动性经费,用于各类临时性开支。严格诉讼费管理,简化诉讼费退费程序,提高退费效率。建立“一人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管理机制,确保执行案款发放便捷、高效、安全。落实审判业务装备优先、警械装备实用、科技装备先进的要求,按照适用、质优、超前的配备原则,抓好装备发展规划和更新换代工作,逐年提高装备配备水平,改善审判执行工作条件。

16.加强宣传工作的服务保障。把握新闻传播、社会舆论引导和审判工作宣传报道规律,在提升司法宣传的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上下功夫。重点挖掘舆论宣传在破解审判执行工作难题,化解信访积案、难案,推进信访法治化方面的作用。积极推进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等建设,用好庭审网络直播、新闻发布会、法院公众开放日等多种形式,把执法办案、司法公开、舆论引导和新闻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大量及时而又客观准确的宣传推介,充分展示大庆法院新面貌、新业绩、新举措,将大庆法院打造成传播法治声音,讲好法治故事,弘扬法治精神,彰显法治力量的重要园地,使社会各界了解、理解、支持法院工作,推动全社会形成尊法、守法和维护司法权威的广泛共识。

17.加强信访工作的服务保障。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群众工作,作为评判法院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好坏的晴雨表。强化信访工作在发现问题、评估案件质效、评价法官办案能力水平等方面的作用,对信访案件逐一彻查信访产生原因及案件是否错案瑕疵案、法官是否违法违纪、信访是否有理,通过对信访案件剖析成因和责任倒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信访工作在锻炼队伍、改进作风方面的作用,引导法官通过接待信访群众,承担信访责任,化解信访案件,增强对国情社情民情的了解认知,增强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迎难而上的司法担当、攻坚克难的司法智慧,增强精细化办案、精品化审判的责任感,促进全市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持续向好和审判执行水平的不断提升。

18.加强安全保卫工作的服务保障。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及时处置危害人民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安全行为的指导意见》,强化体能、技能训练,用好司法警察培训中心、体能训练中心,通过制度化、经常化的岗位练兵,提高安检、押解、庭审值庭、执行警务保障、信访突发事件处置能力,牢牢把握安防工作主动权,有效地保护好法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安全,有效地维护好机关工作秩序和庭审秩序,切实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需要。落实好值班值宿制度,强化消防安全、食堂食品安全、车辆交通安全和信息网络安全责任意识,确保法院机关安全和审判执行活动顺利进行。

19.加强后勤工作的服务保障。加强食堂管理,提高餐品质量,改善就餐环境,适当延长开放时间,为因办公办案错过就餐时间、节假日加班和住宿干警提供可口饭菜。加强宿舍管理,改善住宿条件,解决好单身干警、外地聘用人员住宿问题。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协调和管理,做好供水、供电、电梯、直燃机等基础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做好办公楼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探索建立图书馆管理委员会、食堂管理委员会、宿舍管理委员会等干警自治组织,让干警更广泛地参与到法院服务和建设中。教育干警增强主人翁责任意识,树牢“以院为家”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意识,关心法院、爱护法院、建设法院,通过正当途径向党组提出有利于法院发展建设的意见建议,共同把法院的各项工作做好。

20.加强审级监督的服务保障。严格落实改判、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案件事先沟通协商和定期通报分析机制,裁判前与一审、原审法院就案件证据和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包括处理思路和裁判因素考量等进行沟通,并在裁判文书中指出一审、原审存在的问题,阐明裁判理由。严格规范发回重审条件,对于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以二审查明事实后改判作为主要处理方式,不宜简单发回重审。依法处理好审级监督依法纠错与维护裁判稳定性、既判力之间的关系,最大限度地防止发生裁判错误,提升一审案件质效和服判息诉率,减少上诉、申诉、再审、信访案件数量。

21.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的服务保障。寓审判管理监督于服务保障之中,通过服务保障的温度、强度来强化审判管理监督的力度。构建审委会管理、院庭长管理、审管办管理、标准化管理、法官自我管理等多种方式结合的审判管理监督新模式,推动从“人盯人”“人盯案”的微观管理向流程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宏观管理转变,确保依法放权不放任、监督到位不越位。院庭长应统筹兼顾好带头办案与监督管理、服务保障、党务行政、队伍建设等工作职责,特别是加强对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案件的监督管理,重点发挥好作为业务专家的作用。审判长应发挥好组织指挥案件审执和文书把关作用,与主审法官共同对办案的质效负责。加强专业法官会议建设,切实为合议庭、主审法官办案提供高质量、高水平的咨询意见。

22.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服务保障。发挥纪检监察工作对审判执行工作及人员的“安全卫士”作用,抓早抓小抓苗头,治未病,防未然。认真梳理巡视巡查移交、市纪委和上级法院交办、投诉举报、自行排查的问题线索,坚持凡有反映必查,凡查必有结论,查实必予处理,查否必予澄清,确保法官严格依法依规行使权力。严格执行“五个严禁”、任职回避和防止干预过问案件的“两个规定”等制度,健全充分放权、有效控权、严格用权的制度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让法官习惯于在监督下开展工作,让审判权在制度的笼子里运行。严肃执行好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持之不懈抓好作风整顿,严肃机关风纪,帮助干警时刻绷紧纪律作风这根弦,筑牢思想防线,坚守行为底线,不触纪律红线。

23.加强奖惩机制的服务保障。落实全面从严管理的要求,坚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通报、绩效评价和绩效奖惩制度,切实将绩效评价与干警评优选优、晋级晋升和提拔使用结合起来,明确刚性要求和硬性约束,重点发挥好问题通报作用,抓好责任追究,形成良好的正向鼓励和反向控制机制,让工作表现突出、群众口碑良好的干警得到充分肯定,包括表彰或提拔使用,让怠慢职责、不敢担当、不守纪律甚至违法违纪的干警受到严肃问责和严厉惩处,推动形成“管理靠制度不靠领导、用人靠工作不靠运作、晋职晋级靠能力不靠关系”的正确导向,让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切实提振干警的精气神,凝聚发展的向心力。

24.加强外部协作机制的服务保障。善借外力,强化法院与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协调、互动与合作,汇聚社会合力,为法院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要将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作为法院工作的最大保障,更加积极主动地接受党委领导监督,坚持向党委报告工作制度,重大决策、重大事项和重大案件及时请示报告,紧紧依靠党的领导解决法院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更加主动接受人大权力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及时向代表、委员通报法院工作和听取意见建议,邀请代表、委员旁听法院庭审、见证执行或参加新闻发布会、“法院公众开放日”等活动,积极拓展代表、委员参与司法、了解监督法院工作的渠道和方式,紧紧依靠代表、委员的监督、支持和帮助,不断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更加主动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依法审理抗诉案件,认真听取检察建议,及时检查和纠正案件存在的问题,确保办案程序合法,裁判实体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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