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余,女, 1982年2月出生,汉族,法律本科学历,中共党员,现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审判员。该同志自2007年参加工作以来,多次被评为“优秀干警、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2年被共青团大庆市直属机关委员会评为“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2013年获市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2014年获市法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办案标兵称号,2015年度获全市法院调解标兵称号,并连续三年被评为大庆市优秀公务员,2016年获市三等功奖励。
张余同志作为一名法院干警,能够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结合审判实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同时,深刻领会政治建院、公信立院、制度治院、科技强院、文化兴院的“五院建设”内涵,将“五院建设”理念深入贯穿到执法办案之中,确保法院工作政治立场不移、司法审判方向不偏。该同志自2017年1月到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工作后,为了胜任本职工作,适应不断发展的审判需要,注重业务学习,2017年撰写的调研报告被刊登在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专刊中,并参与编写省法院审判参考丛书《破产案件审理指南》《破产案件审理操作规程与文书范本》。截止2018年11月14日,共受理商事案件、破产衍生诉讼案件209件,审结155件,审限内结案率100%;破产清算案件5件,均已裁定宣告破产。
张余同志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始终严格律己,遵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坚持不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做到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能够很好的处理好同事间的关系,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