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龙凤区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李某、高某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告人李某某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敲诈勒索,被告人史某、綦某寻衅滋事、被告人刘某某寻衅滋事一案。
龙凤区检察院起诉指控:2016年至今,被告人李某等6人勾结在一起,形成恶势力团伙,采取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对大庆市某房地产公司及龙凤区某小区居民实施强拿硬要、强行停水等寻衅滋事行为;被告人李某、李某某、高某、刘某某4人以收回公司房子的名义,实施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行为;被告人李某某以停水停电相威胁,勒索他人财物。
庭审中,合议庭精准把握庭审节奏,控辩双方围绕犯罪事实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各个环节环环相扣、层层推进,整个庭审严谨流畅、规范高效。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