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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15人获刑!萨尔图区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5-30 12:41:59




5月24日,萨尔图区法院集中宣判2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共有15名被告人获刑。



扫黑办、政法单位同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家属代表旁听宣判。


李某某等8人诈骗、敲诈勒索案



2014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李某某与被告人侯某、盖某、刘某、侯某及王某某、王某(二人均另案处理)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在萨尔图区、高新区、龙凤区等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诱使被害人签订借贷、担保等相关协议,通过虚增借贷金额、制造虚假给付痕迹、恶意制造违约、肆意认定违约、毁匿还款证据、虚假诉讼等方式,使用殴打、威胁、看管、跟随等手段,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获取巨额经济利益,给被害人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其生活,扰乱了正常司法秩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团伙。



萨尔图区法院依法分别对李某某等8人以诈骗、敲诈勒索罪等不同罪名判处十九年至一年五个月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姜某某等7人诈骗、非法拘禁案



2015年,被告人姜某某纠集李某某、魏某某、卢某(另案处理)等人与所谓的放款人“合作”,在萨尔图区、高新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将被害人介绍至放款人处签订虚假高额借条,以收取中介费等名义骗取钱款,造成被害人巨大经济损失,并非法限制被害人人身自由,实施诈骗、非法拘禁犯罪,严重影响了被害人的工作、生活,扰乱了正常社会秩序,形成恶势力犯罪。



萨尔图区法院依法分别对姜某某等7人以诈骗、非法拘禁罪等不同罪名判处十年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并处罚金。


这两起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萨尔图区法院组织宣判的第四起、第五起恶势力犯罪案件。集中公开宣判是萨尔图区法院提高政治站位、发挥审判职能的具体行动,将对黑恶势力犯罪形成有力震慑,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责任编辑: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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