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机构设置 司法公开 法院执行 诉讼指南 审判业务 法律法规

 

《人民法院报》专题报道大庆法院扫黑除恶工作

发布时间:2019-05-27 12:36:42




黑恶必扫,除恶务尽。自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大庆中院雷厉风行,主动“亮剑”,以坚定的意志、坚决的行动,担当好攻坚拔寨的主力军,彰显着政治担当和务实高效。同时,还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壮大宣传声势,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国家、省、市新闻媒体先后报道了大庆两级法院的做法。5月20日,《人民法院报》以《大庆:强责任提质效聚合力“亮剑”黑恶》为题对大庆两级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


勇于担当  提高站位强责任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


大庆法院把扫黑除恶工作作为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高度,围绕决策部署、制度规范、文件落实、宣传声势、线索移送、专案审理、卷宗资料、协同配合、司法建议和督导推进十项重点环节,先后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118次,专题研究部署扫黑除恶工作。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涉及重大任务部署、重大事项实施以及重大复杂案件审理等,都及时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报告。大庆市两级法院都成立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大庆中院还建立两级法院工作交流平台,加强调度指导,以超常标准、超常要求、超常手段、超常力度,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


大庆中院坚持每月听取辖区法院扫黑除恶专题工作汇报。图为大庆中院院长洛大雨听取工作汇报。


大庆中院和辖区10个基层法院坚持推行每日晨晚会汇报进展、每周专门汇总分析、每月专项工作会议,科学研判、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审理涉黑涉恶案件,最高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判处财产刑135.4万元,责令退赔被害人损失119.2万元


“法院作为扫黑除恶的关键一环、最后一环,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担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上来,在步调、节奏、力度上时刻保持一致,努力用专项斗争新成果、新成效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大庆中院院长洛大雨说。


精准打击  依法严惩提质效


2018年12月,高新区法院对被告人于某胜等7人“套路贷”案件公开宣判。图为公开宣判现场。


2018年12月20日,随着法槌的敲响,高新区法院依法对全市首起涉恶势力“套路贷”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于某胜犯诈骗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盗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5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至三年。“判得好!就是要让黑恶势力为自己的暴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参与案件旁听的群众拍手称快。


大庆中院成立黑恶犯罪案件专业指导小组暨扫黑除恶专业合议庭,加强对基层法院的指导,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审判程序合法、量刑准确适当,让黑恶犯罪分子都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真正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除恶务尽。


大庆中院还实施了“快立、快审、快判”办案模式,制定路线图、确定时间表,倒排工期、加快办案节奏,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在疑难复杂案件沟通协商、敏感问题处理、业务交流方面,法院与公安、检察机关保持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密切配合。


2019年4月10日、4月17日,让胡路区法院院长白景权、萨尔图区法院院长刘俊分别担任审判长,主审恶势力犯罪案件。据悉,基层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审理扫黑除恶案件工作,已在大庆形成常态,示范引领法院干警以严格依法的办案理念、除恶务尽的高压态势,打出声势成效,对黑恶势力形成有力震慑。


深挖彻查  广泛发动聚合力


“当前,涉‘套路贷’犯罪社会反响强烈。我们要担起应尽责任来。”在一次扫黑除恶专题工作会议上,大庆中院院长李树民提出要求。


会后,大庆中院组成6人工作组,对“套路贷”犯罪进行专项调研,接访当事人50余人,形成谈话材料20余份、视频资料491分钟;调阅卷宗2000余册,形成阅卷记录1400余份,细致掌握了“套路贷”犯罪涉案类别、基本规模、人员构成、运作模式等情况后,向大庆市委提交了专题调研报告。


《关于防范和打击“套路贷”犯罪的若干意见》


大庆中院副院长王言斌也牵头成立调研组,与市公安局、市检察院联合制定《关于防范和打击“套路贷”犯罪的若干意见》。全市法院向公安机关一次性移送犯罪线索18条,其中丛某等9人涉恶犯罪案件已经移送起诉。大庆市委书记韩立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宏伟对法院所做的工作给予充分认可。


紧盯涉油犯罪案件深挖线索,大庆中院在审理一起18名被告人故意杀人、聚众斗殴案件时,发现该案系两个犯罪团伙为争霸油井、盗窃原油、聚众斗殴引发,遂向公安机关移送了涉嫌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线索。


紧盯涉诉信访案件深挖线索,建立日常排查发现机制。2018年底,大庆中院和萨尔图区法院在接访中,发现了张某等涉恶势力尚未被侦查机关掌握的犯罪线索,第一时间进行核查移送,使案件侦办有了新进展。


办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落实“一案三查”要求,深挖其他犯罪及“保护伞”线索。共核查出59条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移送45条75人,公安机关立案侦查13条31人。


全面深入宣传发动,让大街小巷、行业场所、社区村庄、企业学校都成为扫黑除恶的战场,编织让黑恶势力无处遁形的天罗地网。大庆法院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开宣判、邀请媒体报道等形式,多举措、全覆盖、无死角、零距离地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利用简报信息、宣传栏、户外LED显示屏、“两微一网”平台,及时发布扫黑除恶相关法律规定、政策信息。结合重大典型案件审理与宣判有利时机,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并在互联网上庭审直播,把每起涉黑恶案件审判过程转化为公开透明的全民普法课,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信心和决心传递给全社会。

责任编辑:刘鸿鹏    

 
 

 

关闭窗口

您是第 55282943 位访客
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世纪大道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或建立镜像 黑ICP备110045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