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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让胡路区法检“两长”同庭办理涉恶案件

发布时间:2019-04-22 11:31:19





4月10日,让胡路区法院依法对周某等五人恶势力犯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由让胡路区法院院长白景权担任审判长,让胡路区检察院检察长阮之华出庭支持公诉。受邀参加“公众开放日”活动的油田矿区事业部职工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4月起,被告人周某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王某等人多次对被害人郭某、吴某实施限制人身自由、骗取并勒索财物、虚假诉讼等恶势力犯罪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保证庭审有序进行,合议庭在认真阅卷的基础上,制定了详细庭审方案,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为庭审活动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中,白景权有条不紊地把握庭审节奏,引导控辩双方紧密围绕被告人的具体犯罪事实进行举证,并对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充分辩论。法律事实面前,五被告人在最后陈述阶段表示认罪悔罪。该案将择期宣判。


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院庭长办案对审执工作的引领、示范和指导作用,让胡路区法院坚持院长审理涉黑恶案件常态化,营造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强大声势,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责任编辑:刘鸿鹏    

文章出处:让胡路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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