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努力让老百姓在全省法院打官司不求人”的承诺,我院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结合为林甸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研究制定四项措施,全力做好立案、审判、执行等各项工作,让打官司不求人成为常态。
一、便民立案,确保当事人立案不求人。按照《“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参照标准》《诉讼服务窗口功能设施标准》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能力。一是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的规定,立案不求人。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当事人,当场立案,当场开具诉讼费缴费单,当场缴费,对材料不全的当事人,要一次性告知其所需要的材料,指导当事人做好相应的立案准备工作,站在当事人的角度考虑减少费用和损失,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二是诉前保全不求人,严格按照省院及中院的文件要求,对于提出诉前保全申请的,提供保函,缴纳保全费的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做出保全裁定。三是凡事符合诉讼费减、缓、免条件的及时办理司法救助措施;开展便民、利民立案措施,逐步开展网上立案、预约立案,对行动确实不变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
二、公正司法,确保当事人诉讼不求人。进一步履行审判职能,确保每起案件都能公平公正审理。一是狠抓案件质量的提升。坚持每月召开案件质效分析推进会,通报案件综合情况,重点分析二审发改案件,认真分析原因,总结经验。认真开展裁判文书评查、庭审评查、卷宗评查、重点案件评查,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二是巡回审判案件实现常态化,方便偏远群众参与诉讼。通过固定式、移动式、应季性巡回,将巡回审判常态化、灵活化、多元化。做到审理案件延伸到位,司法资源整合到位,司法服务宣传到位,把公平与正义的阳光播洒到偏远乡村。逐步建立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三是学习新“枫桥经验”,积极协调全县有关部门,共同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大调解”机制,变法院诉讼调解“独唱”为多部门、多渠道、多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合唱”,实现了减轻群众诉累、缓解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和提高审判质量效率的“双赢”局面。
三、攻坚克难,确保当事人执行不求人。要在去年开展系列集中执行基础上,继续对被执行人保持高压态势,切实提高执行威慑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最大限度保障每个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一是努力促进执行兑现。认真落实随叫随到执行、联动执行,努力寻找财产线索、提高执行效率,适时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二是强化失信被执行人管理。安排专人管理,网络查控总对总和点对点查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三是切实增强执行工作力量。调整充实执行干警力量。同时加大服务保障力度,升级改造执行指挥中心,足额保障执行办案经费。四是集中开展执行攻坚。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开展集中执行专项行动,确保执结一大批“骨头”案、“钉子”案,使执行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四、从严治警,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窗口服务和作风建设。党组成员以身作则,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强化纪律“铁”的意识,把机关作风建设贯穿于履职全过程。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改进办法。对照党风政风热线反映的突出问题,对照市督导组反馈的情况,自查警醒,立行立改。聚焦干警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领导干部违法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方面的问题,严查重惩,猛药去疴,坚决清除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排除干扰,规范司法权力运行,为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提供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