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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执行干警赴疆喀什执行纪实

发布时间:2019-02-26 09:51:11




    1月28日,正值我国传统意义上的小年。当天下午,高新区法院执行法官贾李强和执行员齐鹤接到执行命令后,顾不上晚上回家过小年,便远赴新疆喀什执行两起合同纠纷案件。

    借钱拒还 成为“老赖”

    被执行人是浙江省宁波一设备公司,在企业运行过程中,因资金链出现断裂而导致企业陷入困境。为挽救企业生存,法定代表人王某及副总谷某于2015年3月来到大庆,分别向申请人景某、张某借款,总共达900余万元,并约定月利息为2%,期限为二至三年,王某、谷某为借款提供连带保证责任。

    借款到期后,被告方未能如期还款,经二原告多次索要未果,故其将三被告分别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经审理,法院判被告宁波设备公司给付借款本息1000余万元,被告景某、谷某承担连带还款责任。

    山穷水尽 陷入僵局

    法律文书生效后,上述三被告仍不履行生效裁判,2018年6月中旬,二原告景某、张某遂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作为案件的承办法官,贾李强法官接到案件卷宗后,第一时间调查了三被执行人的所有财产线索,并成功地扣划公司账户中仅有的80余万元存款。

    随后,他又几经查控,发现三被执行人虽有土地、房产、股权、设备,但均已抵押给银行,且财产偿还银行难有剩余。因未能查到其他财产,且被执行人王某、谷某亦避而不见执行干警,致使案件的执行陷入僵局,成为终本案件。

    锲而不舍 柳暗花明

    案件虽进入终本程序,但贾法官对此仍然不放弃,对三被执行人的财产查控并未放松。2018年12月初,其带领执行员一同前往被执行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到现场后发现人去楼空,办公楼一片狼藉。为尽可能找到被执行财产线索,他当即向公司的保安人员送达搜查令,依法对被执行公司场所进行搜查。

    经过1小时仔细搜查,功夫不负有心人,在一个废弃的箱子里,找到一份三方协议书拟稿,协议约定将被执行人在新疆塔里木油田一分公司的一项油气业务转让给四川某公司,合同总金额涉及一千余万元。看到这一线索,他顿时感到的无比兴奋,仿佛看到了案件的执行曙光!

    投石问路 找准良方

    回大庆后,贾法官和团队成员仔细分析认为,既然有三方协议,那么就证实了被执行人与塔里木油田存有合同关系,双方之间极有可能存在债权问题,为此他向执行局局长李泽军汇报后,立即向新疆塔里木油田邮寄了一份冻结债权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一是对被执行人在塔里木油田的债权予以冻结,二是要求提供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合同,三是禁止变更合同主体。

    果不其然,塔里木油田收到法律文书后,立即和贾法官取得联系,并承认与被执行人存有合同关系,但相关业务已于2018年9月份转手给四川一公司,只是暂未及时变更合同主体,虽有债权200万元,但工资和设备都是四川公司垫付,因此债权应给付四川公司。确认上述事实后,贾法官便决定从案外人四川公司下手,攻克这两起案件执行难问题。

    意外之喜 促成和解

    四川公司收到新疆反馈后,立即与贾法官协商,因其已投入巨额资金,如果法院再继续冻结债权,禁止其变更合同主体,则会直接导致其资金流转无法正常进行,这势必会导致其巨大损失,鉴于被执行人欠下巨债的现状,且将来也难追偿到损失,为此四川公司主动请求法院解除冻结,并表示可代被执行人履行三百余万现金。

    随即,贾法官将这一情况告知二申请人,但二申请人起初要求四川公司将剩余900万案件款全部给付。双方虽然分歧较大,但考虑当事人实际情况,贾法官便对申请人进行全面的释法明理,告知第三人将来如果对之前所冻结的债权提出执行异议,自己则无实质审查权,需要其到法院提起代位权诉讼。这不仅极大增加相应诉累,而且时间久了还可能出现其他法院轮候冻结问题,到时债权的实现可能会更加困难。权衡之后,二申请人书面表示同意解除冻结。

    为企解困 千里赴疆

    2019年1月24日,塔里木油田公司、宁波公司、四川公司与高新区法院商定,由四川公司代被执行人偿还高新区法院两起案件债务390万元,请求高新区法院对之前的冻结予以解除。

    方案确定后,贾法官原本计划邮寄解除冻结裁定书,或者委托当地法院送达,但考虑到春节临近邮寄耗时长、四川公司强烈要求快速变更合同主体减少投入风险,且上述三方已在新疆等候。鉴于上述情况,贾法官立即向李泽军局长、武保国院长汇报,考虑到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需要,院领导便当即决定,派贾法官与执行员齐鹤前往新疆。

    2019年1月28日,经过9个小时的空中飞行,他们二人从祖国最东北来到了最西北。到达喀什后,他们又坐4小时大巴,来到了美丽的泽普县奎巴格镇。此时夜幕早已降临,劳累一天的他们,便匆匆找个小旅店住下。

    硕果累累 多方齐赞

    1月29日,贾法官一行二人来到了塔西南石油公司,四川公司通过各种方式,凑齐了390万元现金,并与贾法官一同来到当地一家银行,将390万元现金存入到法院执行案款管理系统的一案一账户中。看到这些钱进到账户后,贾法官终于松了口气,并当场向其送达了解除冻结的裁定书,准许其变更合同的主体。

    四川公司负责人接到解除冻结裁定书,紧紧握着贾法官的手说:“感谢你们能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及时解决了我的后顾之忧,这次合同主体变更,太及时了,挽救了我公司的重大经济损失!真的很感激你们!”在现场的塔里木油田公司、四川公司、宁波公司的工作人员鼓起了掌声。

    1月30日下午,贾李强与执行员齐鹤人忙完工作后,便很快从新疆返回大庆,并把执行战果第一时间告诉了二申请人,二申请人纷纷向贾法官竖起了大拇指,给予点赞!

    “当事人的满意就是对我艰辛付出的最好回报,无论多么艰难,办法总比困难多,我都会竭尽全力、想方设法来破解执行案件的具体难题,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一趟远赴新疆执行,值了!”看到当事人满意的笑容,贾李强法官很自豪地说!

责任编辑:刘鸿鹏    

文章出处:高新区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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