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专题会议精神,红岗法院于2月2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党组书记、院长刘文革主持会议,班子成员、刑庭全体审判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全省刑事审判工作专题会议精神,传达了全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专题会议上强调的“六个严格要求”。刘文革院长就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力度及开展刑事审判工作提出四点意见:
一是务必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扫黑除恶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当作全院共同工作来抓,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统一思想认识,明确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打击速度、力度和强度。
二是务必做好协调配合。全院各部门要形成合力,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和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强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
三是务必加强宣传。继续通过悬挂条幅、制作宣传展板、LED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及法院微博、微信公众平台、官方网站推送相关信息,向社会各界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规定及知识,继续通过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宣传方式,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的行动中来,踊跃举报线索。同时,红岗法院全体干警人人都是宣传员,动员每一位干警,向身边的家人、朋友、社会各界人士普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目标要求、重大意义,大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四是务必严把案件质量关。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铁案”。对于涉黑恶案件务必提前介入,严格按照证据标准进行衡量,充分发挥合议庭、专业法官会议以及审判委员会的作用。
五是务必加强刑事审判队伍建设。在保证3名员额法官的基础上,分管院领导也要参加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副院长担任涉恶案件审判长,院长担任涉黑案件审判长。要保证法官助理和其他辅助人员力量,绝不减少、削弱。同时,也要在车辆、装备、用品上予以全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