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时,在庭审现场通过微信视频并入电子法庭的方式确保了远在外省的专家证人 “出庭”作证,此案顺利审理。这是让区法院第一起通过微信视频作证的案件,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提升了审判的效率,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该案是一起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双方争议较大,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本案的重要专家证人远在外省,因工作繁忙且路途较远,抽不出时间到庭作证。为查明案件事实,主审法官李桐考虑到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决定采用微信远程视频作证,完成对专家证人的询问质证。双方当事人均表示同意。
庭审中,网络连接成功,专家证人的影像出现在手机屏幕上,利用让区法院电子法庭设备,同步转接到庭审现场的电视屏幕上。法庭通过视频的方式对专家证人的身份予以核实,向其说明了作为专家证人的权利义务,需要证明的事实;专家证人通过视频表示如实作证,并陈述了需要证明的事实,之后接受了法官李桐和双方当事人的询问。询问过程中,网络信号连贯良好,声音图像清晰,庭审效果很好。同时法庭通过全程录音录像的方式固定了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全过程。
让区法院通过这次微信网络视频远程作证,没有浪费专家证人太多时间,节约了诉讼成本;在当地作证使专家证人免除来到大庆的长途跋涉,给其作证提供了便利;尤其通过网络视频并不影响双方当事人及法院对证人询问、质证,与专家证人到庭作证效果一样。这次庭审方式值得借鉴,可在本院内部推广。在第四次工业革命高速发展的今天,应当顺应时代潮流,学会运用高科技手段,完善庭审诉讼,提高诉讼质量,让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