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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大雨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发布时间:2018-12-26 09:10:21




大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洛大雨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的决定


(2018年12月21日大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大庆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洛大雨为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


洛大雨同志简历


洛大雨,男,汉族,1971年4月生,籍贯黑龙江哈尔滨,1993年12月入党,1994年8月参加工作,黑龙江大学经济法专业大学学历。


1990年9月-1994年8月   黑龙江大学法律系经济法专业学生


1994年8月-1999年6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科员


1999年6月-1999年7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主任科员


1999年7月-2002年6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


2002年6月-2004年10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主任科员、助理审判员  


(2001年5月-2004年1月在黑龙江大学法律专业函授在职学习,获法律硕士学位)


2004年10月-2006年6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党组秘书、院长秘书、助理审判员


2006年6月-2010年9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副处长、助理审判员


2010年9月-2014年9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助理审判员


2014年9月-2015年2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助理审判员,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2015年2月-2015年4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助理审判员兼任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负责人、省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


2015年4月-2016年2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干部处处长、助理审判员兼任黑龙江省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


2016年2月-2016年6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助理审判员兼任省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


2016年6月-2016年11月  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审判员兼任省法官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秘书长


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2016年12月-2018年11月  大兴安岭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地委政法委副书记(2018.09确定二级高级法官)


2018年11月-2018年12月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2018年12月-     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代理院长、党组书记,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责任编辑: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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