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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中院召开面向社会公开选任监督员新闻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8-12-21 14:50:50


    11月28日,大庆中院召开面向社会公开选任监督员新闻发布会。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树民介绍了监督员制度的背景及意义,审管办主任李艳艳通报了《关于加强监督员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干部处处长刘杰发布了《关于选任监督员的公告》。新闻发言人杨晓惠主持新闻发布会。《大庆电视台》《大庆晚报》《都市生活报》进行现场报道。

    李树民指出,监督员制度是推进司法民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应有之义,是健全法院接受监督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转变司法作风、防止司法腐败的现实所需,是借助外力、引进众智的制度构建,对于扩大司法公开,推进司法民主,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案件质效,防范和化解信访问题,营造社会各界共同关心、支持、监督全市法院及法官工作的良好氛围将起到积极作用。为将监督员制度落到实处,大庆中院制定《关于加强监督员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明确了监督员的选任条件、选任程序、权利义务和履职方式,建立起监督员反映意见建议、监督法院工作的绿色通道,为监督员充分行使权利创造条件,将在司法层面为广大群众带来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

    据悉,大庆中院将面向社会公开选任110名监督员。监督员主要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代表,专家学者、媒体及基层群众、案件当事人代表中选任。监督员将通过应邀参加大庆两级法院相关工作会议,参加审判、执行、队伍建设工作专项检查,旁听依法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活动等方式,监督法院党建、办案、服务保障大局、领导决策、制度规矩以及干警纪律作风、廉洁自律、职业道德等情况。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当好法院工作的宣传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社情民意的信息员。

责任编辑:马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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