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中院召开金融企业座谈会 优环境提质效防风险促共建 发布时间:2018-12-04 10:09:55
11月28日,大庆中院召开金融企业座谈会,邀请市金融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人寿、人财保险等21家金融监管机构、金融保险证券企业负责人参加座谈,充分听取金融企业司法需求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大庆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言斌,民三庭庭长解恒奎参加座谈。
解恒奎介绍了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金融企业工作情况,通报了2018年涉金融保险企业、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情况,分析了困扰金融企业发展的诉讼难题。
王言斌强调全市法院要认真落实省委政法委关于支持金融业发展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市委政法委陈宏伟书记的重要讲话要求,结合金融企业的司法需求,从四个方面强化服务保障措施。一是设立四个专班,致力于优环境。即在负责商事审判的民三庭设立专项司法服务联络办公室,统筹协调打击金融犯罪、依法支持金融业发展、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的相关工作;在刑二庭、民三庭和执行一庭分别设立专门审执团队,专门负责涉金融刑事、民商事案件的审判执行和对下指导工作。二是强化五项措施,致力于提质效。积极应对金融企业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司法需求,注重简易程序适用,引导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注重特别程序适用,对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的金融民商事案件,由担保财产所在地或担保物权登记地基层法院受理,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注重督促程序适用,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且双方当事人无其他债务纠纷、文书能够送达债务人的金融民商事案件,由基层法院依法受理支付令申请,生效后即依法执行;注重案件集中审理,对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金融民商事案件,由同一审判团队、在同一时段对多个案件集中连续审理;注重抓好程序衔接,及时办理诉讼保全、胜诉方诉讼费退费、上诉卷宗移转、案件财产查询等工作。三是警示六类隐患,致力于防风险。针对审执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建议金融企业加强借款人员信息审核,防止诉讼时人员跑路、下落不明、增加诉累;加强借款人员资信审核,防止诉讼时资不抵债;加强借款人员手续审核,防止民事欺诈行为,甚至涉嫌贷款诈骗犯罪;加强借款担保财产审核,防止抵押物权未予生效、价值减损、实现不能;加强企业经营状况审核,及时提起不安抗辨权之诉,防止债权难以实现、资金流失;加强金融企业内部监管,健全和加强金融监管,防止渎职犯罪、资金流失。四是健全四项制度,致力于促共建。建立健全协调联系制度,与银行监管部门、政府金融主管部门、案件多发的金融企业建立稳定的沟通协调机制,在纠纷化解、规范经营、释法解疑方面为金融企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健全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分析金融企业涉诉矛盾纠纷的类型、原因、特点和化解的规律,评估企业经营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纠纷,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延伸司法职能;健全维稳协作制度,注重整合法院、金融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多元化解力量,充分运用立案前委派调解、立案后委托调解等方式,发挥专业资源优势,防范和化解金融纠纷;健全业务交流制度,加强全市法院与金融企业的沟通交流,定期开展座谈培训,交流专业知识,研究金融违法犯罪行为、民商事纠纷的特点、规律和趋势,共同探讨解决涉金融犯罪和纠纷中的实际问题。
受邀参加座谈会的金融企业负责人还参加了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在王言斌副院长陪同下,全面了解大庆中院“五院建设”取得的成效,感受法院文化魅力和法治建设成果。
责任编辑:刘鸿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