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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肇源县法院联合公安机关重拳出击 为农民工讨回100多万血汗钱

发布时间:2018-11-26 15:53:21



近日,隐匿多时的被执行人佳木斯某建筑公司法定代表人齐某,在肇源县法院与肇源县公安局密切配合、重拳出击下被成功抓获。一起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100多万元的案件,终于成功执结。

工程完工难讨薪


2013年4月25日,王某与佳木斯某建筑公司签订《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承包合同》,承包肇源县某产业园工程。2015年1月12日,王某按合同约定完工后,佳木斯某建筑公司应给付人工费173多万元,但其仅支付80万元后,就拒绝支付余款。王某多次索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法院。肇源县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佳木斯某建筑公司应付各项费用合计100多万元。


判决生效以后,佳木斯某建筑公司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王某无法向其余工人发放劳务费,自己的生活也陷入窘境,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攻坚克难执行路



收案后,执行干警立即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相关法律文书,并对被执行人佳木斯某建筑公司的财产进行了网络查控,但反馈是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干警随即又先后三次奔赴佳木斯市进行调查,并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冻结了被执行人三个银行账户,但其账户中均无存款。到佳木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亦未查到任何房产。而此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齐某早已隐匿行踪,不知去向,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僵局。


“农民工的血汗钱,一分都不能少!要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确保执行到位。”2018年7月,肇源县法院周兴佳院长在执行报告中批示。


7月13日,因被执行人佳木斯某建筑公司拒不报告资产,肇源县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到失信企业名单中。同日,鉴于其法定代表人经多次传唤仍拒不到庭,法院作出将其依法拘留15日的决定。上述两项措施启动后,被执行人仍然拒绝履行义务,向法院摆出了一副“顽抗到底”的架势。


10月24日,肇源县法院依法作出对该公司罚款10万元的处罚决定。迫于压力,该公司工作人员一度露面并承诺尽快履行义务,但随后又不知去向。


联合执行惩“老赖”


肇源县法院认为:鉴于被执行人佳木斯某建筑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未按照财产报告令报告财产,其法定代表人齐某隐匿行踪、规避执行,同时经查该公司银行流水高达2,868万元,明显具有偿还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已涉嫌构成拒执罪,决定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启动《肇源县人民法院、肇源县公安局关于共同推进解决执行难相关问题的工作意见》中规定的联合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予以惩戒。同日,向该公司发出了限制消费令。


法网恢恢,“”者难逃。终于,被执行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齐某一露面,就被法院与公安机关成功抓获。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该公司当天履行了法律义务。拿到100多万元的血汗钱,申请执行人王某感激不已,对肇源县法院执行干警竖起了大拇指。


为民司法绝不是一句空话。在执行工作中,肇源县法院打击惩戒有力度,执行反应有速度,保障民生有温度,让司法保障民生切实落实到每一起案件中,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责任编辑:刘鸿鹏    

文章出处:肇源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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