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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市委发文全力支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

发布时间:2018-09-19 08:55:07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大庆中院在内部挖潜的同时,多次向市委、人大、政协汇报执行工作,紧紧依靠市委的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聚合社会力量解决执行难题。继市人大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市人大、市政协分别发出《支持人民法院破解执行难倡议书》之后,市委政法委于8月13日制定《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委办予以全文转发,为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综合治理执行难工作格局、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总目标提供了强力支持和坚实保障。

    《意见》强调人民法院开展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必然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现实需求,也是打造“诚信大庆”“法治大庆”“平安大庆”的重要内容,要求全市各单位充分认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解决执行难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上来,坚持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相结合,坚持标本兼治和注重长远发展相结合,确保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任务。《意见》还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机制建设、协作配合、规范执行的十六项具体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基础。要求各级党委把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领导、协调和部署。要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监督。要求坚决杜绝干预执行行为,把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情况作为评价干部是否遵守法律、是否依法办事、是否廉洁自律的重要依据。要求严肃查处抗拒执行行为,对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非法干预、妨害法院执行工作的党员、公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求加大对支持执行工作的考核力度,将各单位重视支持和协助法院执行、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等解决执行难的重点工作情况,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考评范畴,对协助执行、信用惩戒不力的单位定期通报,对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的涉案党政机关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问责。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优化工作环境。要求完善党委政法委牵头、相关单位参加的解决执行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指导帮助法院解决执行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协调处理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突发事件或暴力抗法事件、重大执行信访案件。要求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跨部门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在从事特定行业或项目、政府支持或补贴、任职或准入资格、荣誉和授信、特殊市场交易及高消费等方面予以全方位限制。要求完善信息共享网络查控机制,加强人民法院执行查控网络与公安、民政、人社、国土、房产、市场监督、税务等政府部门和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的网络连接,实现信息共享,推动建成被执行人主要财产的网络化、自动化执行查控体系。要求健全执行工作保障机制,解决执行人员配备不足等问题。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求政法各部门强化协助联动机制,严厉打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要求各级法院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加大执行工作正面引导和宣传力度。要求各县区各单位积极协助法院执行工作,将协助义务和责任落实到位,不得以本地、本系统内部规定为由不履行协助执行义务,影响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开辟“绿色通道”,在窗口设置、办理程序、时间期限等方面,拿出有利于开展执行工作的切实可行方案。

    四是加强规范执行,提升工作水平。要求两级法院进一步突出执行强制性,充分运用拘传、搜查、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强化对被执行人的信用惩戒和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消极协助执行的制裁打击力度。要求两级法院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提高执行办案实效。要求两级法院切实提高执行规范化水平,重点强化执行信息全程公开、规范终本案件管控、加强立审执协调配合、保障当事人知情权和监督权、实现执行款项全程留痕。要求两级法院着力加强执行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化建设、纪律作风教育,强化履职保障,增强执行干警职责使命感和职业尊荣感。

责任编辑:杨晓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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