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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次公众开放日|行政机关负责人观摩庭审 参观法院 感受阳光司法

发布时间:2018-08-17 08:42:57



大庆中院第40次公众开放日


8月13日上午9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高级法官,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中明主审并担任审判长,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江苏中厦集团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一案,市、区及行政机关主管法治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40余人受邀观摩庭审。



观摩庭审



参观诉讼服务中心





参观科技法庭



参观阳光大厅



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在讲解员的引领下相继参观了科技法庭、阳光大厅、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了解了法庭的相关配置及信息化在庭审诉讼中的应用,感受了大庆法院文化的深刻内涵及诉讼服务中心的司法便民服务。


龙凤区副区长曾宇凡:


大庆中院敞开大门接受监督,王中明院长带头开示范庭、直播审理疑难复杂案件,带头践行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充分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对提升审判质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市统计局干部闫艳:


通过今天的庭审观摩和“公众开放日”活动,切身感受到作为法官的责任重大和办案压力,希望这项活动能够成为常态化,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认识法院、了解法院的平台。


责任编辑:刘鸿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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