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法院按照大庆市中院关于强制交付特定执行款物“清鸠行动”方案,迅速行动,精心研究部署,稳妥推进落实。
7月18日,执行干警在执行局副局长王龙的带领下,前往被执行人徐某某、张某某侵占的房屋。早在5月31日本院执行干警就向被执行人发出强制执行迁出公告,并将公告粘贴在涉案房屋门上,被执行人至今未迁出。
在到达执行现场后,执行干警按照既定行动方案设置警戒线,将无关人员清离到警戒线外。执行法官现场宣布执行裁定书、强制执行公告及通知书,同时找来正规开锁师傅,强行开锁进入。全体法警列队有序进入现场进行清理,申请人到场确认后,由申请人保管屋内所有物品并在现场制作执行交付笔录,并由现场人员在交付笔录上签字见证。同时,对腾退房屋大门予以更换门锁,交由申请执行人。
本次行动,肇州法院出动执行干警7名,法警6名,司机3名,调研室科员2人,共计18人,并配备对讲机,执行单兵及手铐等警械警具。
为维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其财务不受损失,我院在此次行动中,组建专门的清点组,由清点组对腾退所有物品进行逐一登记并制作清单,由调研室干警对所有腾退物品进行逐一录像从而保存证据。我们还将继续努力,不断加强执行力度,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更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