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柴秀霞
6年来,我参加陪审刑事案件100余件,从中学到了许多以往在工作中和书本上都学不到的知识,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较好的业务素质。在从事陪审员工作以前,自己几乎没什么法律知识,甚至连基本的法律常识,法言法语都不懂。只有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掌握好实体法和程序法,对审判理论和实务有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才能更好地发挥在司法审判中的作用。我不是法律专业的学生,为较好的参加好每一起案件的陪审工作,我不断地学习各种先进的审判理论和掌握各种审判技能,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增强自己的工作业务能力。我在学好书本上的知识的同时,也要多参加社会实践,运用法律知识为社会服务。
二、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政治素质是进行审判活动的思想观点、政治立场、及政策水平与素养。政治素质是胜任审判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没有良好的政治修养,就会失去工作的方向性和目标性。要做到司法为民、公平公正,势必要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法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的一系列具有方向性、根本性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自觉地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努力学习各种先进的思想理论。
三、做一名合格的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健康的心理素质。心理素质就是心理修养,在司法审判中必须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冷静的分析案情及审判过程,既要尊重人民赋予陪审员的司法权力,又要寓情与人民之中,正确处理好二者,那就要求我们不奢求别人给予,敢于伸张正义,刚正不阿,有大无畏的精神,不为世俗偏见所影响,不为权利、利益所动摇,正确理解和处理法与情理融合的尺度,关注弱势特殊群体,树立好人民陪审员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