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刘佩华
历时3天的全区第一期人民陪审员培训班结束后,我心里就充满着对以人民陪审员身份坐在审判席上参与庭审的憧憬,期盼与法官同庭同审的庄严、神圣、光荣、幸福的时刻早日到来。
通知我参加庭审的是一起刑事案件,开庭前,我认真翻阅了卷宗材料,刑庭的李法官详解了案情,查询了相关法律条文,列出了庭审提问提纲。庭审中,我按照事前准备的提纲和现场的发挥,对案件的事实部分依照庭审顺序进行了提问,发表了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意见。庭审后案件合议时,李法官给我详细地讲解了法条的具体实用范围及该案的判决意向。同时,真诚地向我征求了意见,我客观、明确、独立地表达了对案件事实部分认定的意见。
当我的意见被采纳并郑重的在合议笔录上签名的那一刻,是我最开心、最幸福的时刻,没想到庭中的提问得到了法官的认可,没想到庭后的意见得到了法官的采纳,没想到在司法活动中,第一次实现了自我价值,我的心里不知有多高兴,成就感便油然而生。我想,只要刻苦学习,认真履职,敢于担当,就能取得辉煌的成就,一定要用好法律所赋予的审判权,从法律和社会道德标准两个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法情分明,刚正不阿,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努力做到让人民满意、法官满意、当事人满意的人民陪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