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工作总要求,进一步做好全市法院的党建工作,强化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和党的作用发挥,探索和规范法院党建工作的新路径,大庆中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关于全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意见》。
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作出批示:“很好。全省法院要牢牢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抓党建、带队伍、促审判,不断创新党建工作方式方法,使人民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市委书记韩立华作出批示:“加强基础党建工作是落实十九大的一项重要工作,市法院通过制度性措施,明确党建工作任务、措施,值得其他部门借鉴”。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深刻认识到全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是确保法院坚持党的绝对领导、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法院攻坚克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升司法公信的必然要求,进一步增强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升全市法院党建工作水平,推动新时代法院工作实现新发展,为大庆弹好“四重奏”、走好“四条路”,争当“排头兵”、建设“新大庆”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和更有力的保障。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牢牢把握法院的政治属性,明确党是领导法院一切工作的核心;要牢牢把握党建的优先地位,切实发挥党建工作对法院各项工作的引领、服务和保障功能;牢牢把握党员的身份职责,明确法院党员领导干部或普通党员的第一身份是党员,法院干警无论是否是党员第一职责都是为党工作;牢牢把握党建成效的检验标准,将党的意识、党员意识“两个意识”是否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得到充分体现,将党的作用即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三个作用”是否得到有效发挥,将“主责主业”是否通过党的领导和党的作用发挥得到圆满完成,作为党建工作成效的检验标准。
《意见》要求,全市法院要发挥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推动党组切实履行好把方向、出思路、抓管理、用干部和抓信访工作、服务保障的职责;发挥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员干警平常时候看得出来、关键时刻站得出来、危急关头豁得出来。还要求强化法院党建的政治引领、方向引领、先进引领,服务大局、服务改革、服务基层,以及思想政治保障、组织机构保障、人才智力保障功能;创新党建责任体系、党建制度机制、党性教育体系、党建活动载体和党建工作模式;推进党内纪律作风整顿、机关纪律作风整顿、审判纪律作风整顿、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市法院加强党建工作提供了路径指引和制度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