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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霆行动|肇州县法院执行干警6天7夜往返5000公里执结百万标的案件

发布时间:2018-07-09 10:59:26



        近日,肇州县法院干警放弃休息时间,辛苦6天7夜,往返5000公里,攻坚一起执行难案。

案情回顾


2004年3月至2005年7月,康某因承包工程先后7次向许某借款共51.3万元,双方约定了每笔借款的还款日期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但到期后康某未按约定偿还欠款,许某将其诉至法院。大庆中院依法作出判决,但康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大庆中院依法指定肇州县法院执行此案。


通过执行法官的努力,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申请执行人许某撤销执行申请,案件于2016年11月终结执行。由于被执行人康某拒不履行和解协议约定的内容,申请执行人许某于2017年5月申请恢复执行此案。


执行经过


6月23日清晨,执行干警在杨树义副院长的带领下,启程前往江苏省南通市。经历了40度的高温、水土不服的不适以及警车途中抛锚的窘迫,经过2000多公里的长途跋涉,执行干警终于顺利抵达执行目的地。


刚一到达南通市,执行干警来不及休整便马不停蹄地赶往银行、房产中心等地对被执行人康某的财产进行查控,查到其名下房产一处并依法予以查封。同时,杨树义副院长通过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康某属于缓刑人员,正在崇川区进行社区矫正。杨树义副院长与司法局及社区的工作人员积极进行沟通,为避免打草惊蛇,决定由社区工作人员出面约见康某。


6月26日,被执行人康某准时来到社区。执行干警表明身份并说明来意后,康某声称“无钱偿还”,执行干警依法向其下达拘留决定,准备将其带回法院。在返程的路上,杨树义副院长积极做康某的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康某的态度终于松动,表示同意履行款项但“钱不够”。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康某的亲属及申请执行人许某取得联系,说明了实际情况。经过多次协调,申请执行人将执行款140万元降为110万元,被执行人康某在亲属的帮助下一次性付清,此案终于执结。

责任编辑:刘鸿鹏    

文章出处:肇州县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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