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赵文波
多年的陪审工作,使我感到人民陪审员的职责和人民法官一样都是光荣和神圣的。结合自己多年的陪审经历,谈一谈人民陪审员如何更好的履职尽。
一是要努力学习,为依法履职筑牢基础。我们陪审员参与审判案件,主要注重从社会道德标准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分析、判断,与法官形成思维互补,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确保裁判公正,要当好陪审员,还应当具有较好的法律基础和公正的司法理念;注重学习了解新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经常了解国家的法治动态,对公布的案例和裁判文书进行了解和分析,供平时参审案件借鉴、参考;平时要注重向法官请教,虚心向合议庭学习,不懂就问,不会就学。
二是要端正陪审态度,强化陪审责任。平时说起陪审员,有很多人都说陪审员只是陪坐坐、当“陪衬”,没有发言权。其实,这反映出了人们对陪审员制度的不了解。我们的陪审员不能“陪而不审”“审而不议”地混时间、走过场,更不允许“乱陪乱审”。且不说陪审员应当遵守法官履行职责的相关规定,陪审员的价值不仅体现了司法民主,更重要的是在于发挥其来自人民群众,了解民情,代表民意,使司法更加贴近民众生活的优势,通过陪审员直接参与案件审理,克服法官思维定势,丰富法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中的思维判断,从而最大限度地实现司法公正。
三是秉持公道良心,依法履行职责。陪审员作用的发挥关键在于能否真正行使审判权,而合议庭评议是行使审判权的主要方式。在合议庭合议案件时,主审法官很注重发挥陪审员的作用,都要征求陪审员对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陪审员要敢于坚持自己的观点,用事实和法律说话,不“人云亦云”,不“勉强”迎合合议庭其他成员的观点,不怕因观点与主审法官不一致而得罪主审法官。我们要以陪审的每一件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裁判、赢得人民群众对我们的信任和司法公信力得到有效提升为目的,这样我们陪审员依法履行的职责才算得到了有效发挥。